律师:青岛13名法轮功学员案 官方心虚

【新唐人2009年3月29日讯】法官把法庭设在看守所,原本的一个案件,被拆成9个,在律师和家属均未出庭的情况下,悄悄宣判。3月23日青岛北区法院以这样的方式给12名法轮功学员定罪。本案的辩护律师指出中共司法系统在这个案件中多处违法,目前律师他们已经就司法机构的违法行为提起了控告。

青岛有13名法轮功学员在去年1月先后被当地警方抓走,青岛北区法院以所谓的涉嫌破坏法律实施的名义对其中的十二人进行了秘密宣判,荆奉莉等人分别被判三到七年,而审判他们的理由是复印、散发和法轮功有关的资料。

由9位律师组成的辩护律师团成员之一的江天勇对记者说,这个案件从原先13个人并案处理,到最后将案件拆分成9个单独的案件,先后出现了三份起诉书,庭审也被安排在看守所内进行,司法机构多处违法。律师和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都没有出庭,以此来表达抗议。

江天勇:“我们还从来没有一个案子收到这么多起诉书,非常荒唐。他们现在都是这样,如临大敌,就是因为他们(中共官方)有大量的违法情形在。这个案子就放到看守所去审判,他们完全没有自信,非常害怕,因为它的审判本身就是非法的。”

江天勇律师还对记者表示,对这个案件中司法机构的违法行为的控告已经在程式之中,他们也会在未来的上诉程式中对司法机构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

江天勇:“被告人和家属都提出了控告,现在这个控告我们还在进行中,我们将等候给予答复,他们(中共官方)可能会置之不理,那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就是一种危机,法律的尊严就荡然无存。”

青岛的这13名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都曾受到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其中徐智峰的双眼被殴打几乎失明,陆雪琴被殴打致残至今仍瘫痪在床,多家国际媒体报导过二人的不幸遭遇,本台将继续关注本案的进展。

新唐人记者邵泓、刘翔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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