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议员立法会斥警方非法拘捕记者

【新唐人2011年7月14日讯】继国际人权及传媒组织关注新唐人实习记者被拘一事之后,星期三在立法会大会上,多位议员提出质问,保安局局长李少光声称如果有记者进行示威活动则当作是示威人士拘捕,但没有回应当时记者是否在进行采访。议员斥责警方大话连篇,有如中共当年六四否认屠城一事。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何俊仁表示,收到投诉并且有证人指证,警方7月2日凌晨在中环清场后,带走二名没有带记者证的记者,其中一位是新唐人实习记者。但是,警方在收到证明记者身份的文件后,仍拖延到当日11点才让她自签担保。

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何俊仁:“现在竟然警务处长说没有拘捕记者,我觉得这是不尽不实的谎言。不过我想要问你,现在是否有一个新的政策,就是如果没有带记者证的人就当他是示威人士,而且就将其拘捕和检控。”

李少光没有直接回应当时被捕的记者是否进行采访。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我们要分清楚,如果有所谓的记者或是下班的记者,如果他跑去示威,他的身份就是示威者。”

陈伟业议员提出警方七宗罪,包括滥用警权和非法拘捕记者等。他并批评警方谎言连篇。

香港立法会议员陈伟业:“这里有报纸拍到你们警务人员怎么打我的,事后警务人员讲话描述有关情况,好像当年北京描述六四学生一样。”

位于纽约的新唐人电视台总部同日发表声明,批评警方任意拘捕记者,要求警方无条件释放记者和销案,并作出道歉。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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