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被判囚10年 未进监狱1天

【新唐人2011年8月6日讯】(新唐人记者田飞综合报导)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广东江门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在2009年被判入狱10年。但他收买看守所长和法医,以假证明获法院判保外就医而当庭释放。林崇中逍遥法外一年多后才被关进监狱。民众质疑那些服刑的官员只是背了个罪名,其他一切照旧。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河源市法院宣判林崇中入狱10年的同时,又以林崇中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为由,判决允许其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林崇中被“当庭释放”。

报道指在宣判前林崇中用金钱贿赂了时任河源市看守所的所长、指导员以及法医,获得假体检报告,再由河源市看守所申请,让林崇中保外就医。林崇中就这样在从宣判当日起,1天都没入过监狱。直到1年之后,省检察院收到民众的举报并前往河源调查,才发现他根本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将他关进监狱。

林崇中在任时被指多次向商人低价卖土地,从中接受港币65万元,造成政府土地收益流失9404万元人民币。2009年7月30日,河源市中级法院判林崇中监禁10年,同时追缴他的赃款268.8万元人民币。

林崇中不是特例 公众质疑服刑官员待遇

贪官被判刑后不用坐牢,林崇中并不是特例。有资料统计,2006年至2010年,广东省公、检、法、司等部门共纠正了脱管漏管罪犯2951人,其中纠正脱管罪犯515人,纠正漏管罪犯2436人。这些人中,肯定有和林崇中情形类似的罪犯。这还不算那些利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各个方面的漏洞,在狱中呆上几年甚至几个月,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公众面前的贪官。有数据显示,全国目前在押犯每年有二至三成可获减刑,但同为在押的贪腐高官获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人数要高于该比例,达到70%。

《广州日报》日前也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如今服刑官员的待遇,实在很让公众困惑。质疑那些服刑的官员究竟是在服刑,还是只背了个罪名,其他一切照旧?

文章举例,有的服刑官员在狱中照领工资,如湖北红安县国土局原局长王秉锋因腐败被判刑3年缓刑3年,每月还在国土局领取工资;浙江瑞安市原副市长蒋良荣因受贿罪判刑3年,不上班照领6年工资……有的服刑贪官出狱后居然还有人送上坐牢补偿费;更多的则是利用各种借口,以金钱和关系打通各个渠道,能不进监狱的就尽量不进,能少坐几年监的就尽量少坐。以致坊间出现了对贪官“缓刑=不服刑、假释=提前释放、保外就医=玩猫儿腻放人”的质疑。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