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政府喉舌被桑兰“割喉”

【新唐人2011年8月11日讯】桑兰来美国打巨额索赔官司的新闻,在中国官方媒体上现在基本消失了。这跟当初铺天盖地的报导,而且多是正面评价,甚至称赞叫好,形成鲜明对比。

从中国官媒报导桑兰案的这一变化,可以看出今天在中国从事新闻工作,简直比二十多年前还噤若寒蝉。四分之一世纪前的八十年代中期,国内就有报纸可以在言论版讨论、批评“一党专政”,可今天桑兰提了“中国是极权主义体制”这几个字,整个中国官方媒体就都立刻消音了,连新闻报导都不敢提了,已经可怜到连擦边球都不敢打了吗?

如果中国媒体从一开始就认为桑兰案是胡闹,不值得报导,那今天的不予理睬当然是有道理的。但事实并非如此。桑兰案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诉讼,但中国官方媒体一开始报导得相当热闹,曾一度成为最热门新闻之一。尤其是,在最初报导的时候,表现出义和团式的民族主义情绪,任由桑兰的律师一面之词地编造什么“因为桑兰不是美国人,是中国人,所以美国保险公司歧视她”的谎言,用莫须有的桑兰被美国“种族歧视、国籍歧视”罪名,来煽动中国人的民族主义情绪。当时媒体的热度,明显来自政治因素,因为桑兰是去“告美国”,跟美国那儿去“维权”。CCTV主持人甚至呼吁民众支持桑兰去跟美国“维权”。他们根本也不做点背景调查,这个官司到底跟美国“种族歧视、国籍歧视”有没有关系?

事实上,据新华网,《新京报》曾经报导,桑兰经纪人黄健说,“桑兰获得一次青联委员的提名,需要找单位盖章,但体育总局说桑兰不是我们的人,这让桑兰很委屈。从那时起她便有了维权的想法。”既然这样,应该去跟体育总局维权呵。但黄健说:“告体育总局什么?没有赔款?没有负责?没定工伤?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于是他们由于对中国体育总局不满,又不敢告、不能告,就转向告美国机构和个人了。对这种荒唐,中国媒体竟然一窝蜂兴致勃勃地正向报导。

那么官媒最初那些“帮桑兰跟美国讨说法”的劲头怎么突然降温,甚至嘎然而止了?就因为最近由桑兰签字、向美国法庭递交的新动议书中有这样的文字:中国仍是极权主义体制;中国国家领导人不是民主选举产生的;被告曾跟中国高层领导人合影——意指“官商勾结”欺压桑兰。

这下国内外官方媒体都傻眼了,集体得了“失语症”——对桑兰的“极权说”一个字都不敢报。刚指望桑兰真能代表中国人民勇敢地去跟美国人较量之际,却突然发现这位“民族代表”竟回过头对他们说,你们是极权,你们不民主。桑兰甚至还在起诉书中表示,她在中国只有每月230美元的收入,也没有医疗保险。

对中国媒体,当然完全不能按西方媒体的专业做法去要求,但仅仅是从技术层面,从新闻处理的完整性角度,也应该就此做个中性报导,对关注桑兰案进展的读者有个交代,既然当初已经大张旗鼓地报导了。桑兰作为一个“全国青联委员”代表中国形象的“申奥大使”,居然向美国法庭说中国是极权国家,这当然绝对是新闻。即使从官方角度考虑,也颇有新闻价值。所以这是一个极容易,或者说绝佳机会打擦边球的新闻。无论用中立、或批判的角度,无论从新闻、还是娱乐角度,都是可以处理的。

你看,从官方角度,中国政府花大价钱雇游说团、在美国电视上、在纽约曼哈顿时代广场做巨额广告,打造中国形象,可这个代表中国形象的“奥运大使”居然如此 “污蔑”中国政府和国家领导人,更用谎言“污蔑”中国的社会制度——这么一个受到国家重视的名人、国家给了巨大荣誉、优厚待遇的人,居然说她只有远低于普通人的收入,甚至没有医疗保险,这难道不是对中国的一大讽刺吗?

许多中国异议人士,用真实来批评中国政府和领导人,他们不容忍,在媒体上批判。而桑兰用谎言控诉中国,他们反倒默许了。这真是咄咄怪事。

本来很想为桑兰做啦啦队的中国媒体,结果因桑兰的一句“极权主义”,就完全噤声了,好象被桑兰“割喉”了。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2011年8月10日

文章来源:《曹长青网站》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