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麦塔斯:中国器官移植供体的来源(二)

【新唐人2011年11月28日讯】一项2007年5月1日开始生效的法律中规定,只有登记有案的医院才能进行移植手术。该条例为医疗院所设立了登记系统。我们看到的2008年和2009年的数据,应该来自这些登记有案的医疗院所,这也是为什么两张幻灯片中,2008年和2009年的资料都是精确的数字。从2009年起,未符合规范的医疗院所提出的估计数目就不需要了。

第5个发展是有关死刑程序的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2011年1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未来非法取得的证据的死刑案将遭到推翻。法官说此举是为了减少死刑,并迫使地方法院更彻底地调查证据。

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2月修订刑法,将死刑犯人数从68降至55人。另一项变更是,今后审判时已满75岁的人将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杀人者除外。这项刑法修正案于5月1日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SPC)在2011年5月发布的年度报告中写道,死刑应只适用于“极少数严重犯罪的罪犯”。中国法院对于不是必须立即行刑的死刑犯,均依法宣告缓执行二年;死刑的缓刑期应以法定范围最长年限来判处。

中国死刑犯人数减少的情形是延续先前的趋势。之前,最重大的发展是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规定,所有死刑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光是这项变革估计将被判死刑的人数减少了30%到40%。

理论上从人权的观点来看,死刑犯减少是个好消息。但如果死刑犯减少,导致更多法轮功学员遭活摘器官杀害,那么这个消息就不再是好消息了。当死刑犯数量减少和活体器官移植捐赠案例增加同时发生时,活体器官捐赠移植的案例增加的数目,远不及死刑犯估计减少的数量。

第6个发展是《血腥的活摘器官》出版后,出现了伊森‧葛特曼和贾亚‧吉布森的研究报告。他们的研究发布于2010年6月,其中揭露中共当局虐杀无辜牟取器官的对象,已从法轮功学员延伸至藏人、东方闪电派基督徒和维吾尔人。他们在访谈了逃出看守所而后逃出中国的各受害族群生还者后,获得到这个讯息。那些受访者告诉他们,在关押期间被做过血液检验和器官检查,类似于法轮功学员所经历的情形。

这个现象意指,我们不能将移植数量和死刑犯人数之间的差异,只解释成法轮功学员遭活摘器官杀害的人数。部分移植器官的来源是其他的受害族群。

第7个发展是,美国医学会期刊(JAMA)在2011年7月刊登了一篇题为〈中国器官移植的规范:艰难探索和缓慢进展〉的评论,可谓是中共当局关于中国器官移植的文宣;该文的作者是中共人民解放军第309医院的石炳毅和陈立平。这篇文章有违医学伦理。

世界移植医学学会伦理委员会在对中国器官移植计划的政策声明中指出,“发表的研究中所用的病患资料或受体的样本,若取自从死刑犯是不可被接受的。”《肝移植学术期刊》的编辑和副编辑群写道,他们“已做出决定,投稿本期刊有关临床肝移植手术结果的论文原文,应明确声明该研究不以死刑犯和接受付费的器官捐赠者作为器官供体。”上述评论的发表,已违反这些专业规范的精神。

更有甚者,该评论作者之一石炳毅,过去就活摘器官一事曾有依照中共当局指示而发言的记录,即便因此与他自己先前的言论产生抵触。石医生在2006年3月《健康报》上刊登的一篇报导中表示,到2005年为止大约共有9万例移植手术。该报导部分翻译如下:

石教授说过去10年内,中国境内器官移植成长迅速,不同种类移植手术施行范围很广,包括肾、肝、心、胰、肺、骨髓和眼角膜等。截至2005年总共有约九万件移植案例,2005年就进行了近万例肾移植、近4000例肝移植。

大卫乔高和我在《血腥的活摘器官》中,引述了这个总数和这篇报导。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员曼弗雷德.诺瓦克部分根据我们的报告和那篇石炳毅的报导,曾要求中共当局解释,器官移植案例数与已知的供体数目之间的落差问题。中国政府在2007年3月19日以信件回复诺瓦克。诺瓦克教授将该回函刊登于2008年2月19日提交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报告中。回函中提到:“石炳毅教授明白澄清他从未发表此项言论或提供这类数据,所有这些宣称和相关数据纯属虚构。”

石炳毅后来在香港凤凰卫视制作的记录片中接受访问。影片中石炳毅对着镜头说出中共当局答复诺瓦克时所用的说辞,表示根本没有说过我们所引用的他给《健康报》的数据。他身穿军服,也许提醒我们不该把他说的话当真,他只不过是听命行事。他在影片中说:“我没有发表过那种言论,因为我对这些数据不了解,我从未针对这个主题详细调查哪一年有多少移植手术案例。所以我拿不出任何数据。因此我不可能说过那些话。”

然而,当初《健康报》网上真正的那篇报导,到2008年6月还保留在原来的中文网站上,不过在那之后就被撤掉了。在石炳毅否认曾经说过该数据的当时,这则讯息的原始来源还在中国境内可透过网路取得。

因此我们面对美国医学期刊上的这篇评论,必须抱着反感且保持怀疑。不过评论里确实有些资料与其他资料相符。

这篇评论指出,(心死后)器官捐赠系统成立并在11个城市成立之后,“超过200位民众”自愿捐赠器官,但“只有63人在2011年5月底前得以捐出器官”。还不论其他内容,就说作者提及只有63位“得以”在某个特定期间内死亡,这难道不是很怪异的叙述方式吗?我认为只有彻头彻尾的中国共产党员,才会把活下来说成是一种无能。不过,该评论确实证实,移植器官源自器官捐赠系统的数量很少、无足轻重这一点。

证实这点对我们的论证有何影响?我们41,500这个数字是从比较法轮功遭到镇压前后的情况,器官移植案例数的变化得出的。最可信赖的死刑统计资料来自大赦国际。尽管大赦国际的资料因为只根据媒体报导来统计,几乎一定是低估的数字,我们认为这些数据即使不是确切的年度总数,还是能准确呈现出多年来的趋势。根据大赦国际的统计,多年来年平均死刑处决人数,在镇压法轮功前后仍保持稳定。这样一来法轮功镇压开始前后器官移植案例数的变化,便可以合理归因于法轮功学员被当作移植器官来源。

另一个李姓(音译)研究员采用的方法,是以死刑犯处决人数的最大估计值为准,进行后续的推论。他所指的最大估计值是2004年发布的1万件移植案例。2004年这个中国每年有1万例的说法是来自于中共全国人大会重庆人大代表陈中林,他和其他人士力促最高人民法院应复核所有死刑案件,这项变革最后于2007年完成。

陈中林明确指出他估计的人数不是官方数据,是根据列表推算而来。换句话说,他以高估计值来支持他所倡议的改革。无论如何,就算我们姑且相信陈中林的估计数,他倡议的死刑复核制度时处决人数已降至7000人,死刑犯处决的人数至少减少30%。(未完待续)

(译者朱鼎诗、吴育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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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麦塔斯(DavidMatas)是加拿大马尼托巴省(Manitoba)温尼伯(Winnipeg)的知名的国际人权律师,“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的作者之一,该书的中文版由博大国际文化于2011年5月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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