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缓刑 琳赛罗涵喜获自由

【新唐人2012年3月30日讯】(中央社洛杉矶29日综合外电报导)麻烦不断的美国女星琳赛罗涵(Lindsay Lohan)长期进出法院后,今天终获解除正式缓刑,她开心展露笑容,但法官告诫她“别再泡夜店”,人生态度要成熟点。

洛杉矶高等法院法官索特纳(Stephanie Sautner)表示,罗涵“已做了法院要求她做到的所有事情”,尽管仍留下一项非正式缓刑的刑罚,她预期不会再见到这位女星。

这位女法官赞扬罗涵完成在洛杉矶太平间的几个月社区服务工作,而且接受了法庭谕令的心理治疗。法官说:“缓刑今天终止。到现在为止。你不必再到法院来。”

不过,她也警告:“你的人生态度得要更成熟些,别再泡夜店,好好专注事业。我知道,你到那里都是众所注目焦点,很不好过,但这是你选择的生活。”

罗涵自2007年因酒驾和持有古柯碱被捕后,频频进出法院、监狱和戒毒中心,过去一、两年来常和索特纳在法庭上见面。

25岁的罗涵刻意穿着保守,着淡蓝色裤装出庭,她明显松了口气,开心拥抱律师。她并告诉索特纳:“我想感谢你能够公正断案。你的决定真的为我开启了许多出路。”

琳赛罗涵主演过“辣妹过招”(Mean Girls)等电影,她因为2011年曾犯偷窃珠宝案,仍处非正式缓刑状态,但只要她不再惹上麻烦,将不必再定期向法院报到,也不再必须住在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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