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大学整并 中央掌握主导权

【新唐人2012年7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5日电)教育部通过“国立大学合并推动办法”,未来国立大学整并,将由“合并推动审议委员会”掌握主导权,即使学校不同意,也可能被强制合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长何卓飞今天强调,法律的确给予委员会有最后决定权,但“不会那么粗暴”,原则上还是要得到合并双方的同意。

高教司表示,教育部制订“国立大学合并推动办法”,源自于立法院100年1月三读通过“大学法”第7条修正案,授予教育部主导国立大学整并的权力。

按照办法,教育部将邀集中立学者专家、社会公正人士组成“合并推动审议委员会”,由教育部长或政务次长担任召集人,找出适合合并的学校名单。审议期间,各校代表可以“列席”,提供意见。

何卓飞今天接受中央社记者采访表示,过去国立大学合并难以推动,主要是得经过两校(或多校)校务会议通过,有时会有“本位主义”。现在中央握有主导权,会设立一个“评估指标”,就区位、资源、学术领域、互补性等因素,找出最适合合并的国立大学。

根据最新出炉的“国立大学合并推动办法”,合并的条件还包括学校的招生规模、自筹经费能力、学生注册率、以及历年接受评鉴的结果。

外界质疑,教育部推动国立大学合并,是为了减缓私立学校的招生压力,何卓飞郑重否认,他说,合并后原校招生总额会相加,除非是雷同系所整并,才可能减少学生人数。对于办学较差的学校,教育部自有一套退场机制,和国立大学整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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