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起息点设下限 消基会批评

【新唐人2012年7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6日电)国内活期存款利率低,消基会今天质疑,部分银行对存款仍订有起息点条款,门槛甚至高达1万元,即账户内每日存款余额若不到银行设定最低金额就不孳息,对消费者显失公平。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6月下旬以国内10家银行业者为调查对象,至银行官方网站下载“存款(开户)”契约书,以一般存款户的约定事项为主,检视是否有对消费者不利的内容。

消基会今天公布调查指出,有8家银行于“活期”与“活期储蓄”存款账户订有起息点条款,即消费者账户内的每日存款余额若不到银行设定的最低金额,就不孳息。

其中包括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台北富邦银行、台新国际商业银行、合作金库银行、花旗银行、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华南商业银行及彰化银行。

消基会指出,以上8家银行多以新台币1万元为最低起息单位,仅国泰世华商业银行约定活期储蓄账户为5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甚至有5家银行还约定“计息以百元为单位”,换言之,即使消费者账户内还有9999元,仍然没有利息,若存款金额为1万99元,其中99元的尾数也没有利息。

消基会秘书长陈智义批评,若银行对存款仍订有起息点下限,那贷款部分也应比照办理,否则对消费者显失公平。

消基会董事长苏锦霞呼吁银行业者,应说明为何设定1万元为起息点的理由,同时希望金管会银行局能出面处理。

另外,消基会这次调查还发现,多数样本银行订有“静止户条款”,其中台北富邦银行、台新国际商业银行、国泰世华商业银行等3家银行规定,若账户余额未达最低门槛,就会径行转为静止户,意即可以不先知会存户,甚至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还约定,最低限额会随时调整。

其他包括合作金库银行、花旗银行、华南商业银行、彰化银行等4家银行则约定,若未达最低限额“得”转入静止户,并没有登载是否会通知存户。

对此,苏锦霞呼吁银行,若民众账户已成静止户时,应主动通知,让存户可以即时办理结存,也有利银行作业。

消基会这次调查样本包括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中华邮政、台北富邦银行、台新国际商业银行、合作金库银行、花旗银行、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华南商业银行、彰化银行及汇丰商业银行等10家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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