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逃漏税案 裁定不得上诉

【新唐人2012年7月20日讯】(中央社北京20日法新电)中国大陆异议艺术家艾未未的律师今天表示,艾未未创立的公司遭控逃漏税一案,法院今天判决艾未未必须罚款数百万美元,不得上诉。

律师浦志强在电话中表示,北京朝阳法院今天判决北京发课文化发展公司(Fake Cultural Development Ltd)不得上诉。

这家公司是艾未未创立,登记在他妻子名下。

艾未未今天表示,他遭禁止出席听审。

54岁的艾未未在推特(Twitter)上留言:“我今天再次被限制在家中,北京公安局不让我上法院。”

“这个国家再次向世人证明,法律和正义荡然无存。”(译者:中央社陈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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