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飞雨:官二代挥刀砍人胆从何来?

【新唐人2012年8月16日讯】8月10日晚7时30分许,陆剑波驾车回家,偶遇邻居臧某因不满自家违建车库占公用绿地与母亲发生争吵进而相互殴打,暴怒,从车上取刀一把,持刀砍人,致臧某“身上多处血管破裂,跟腱断裂”,陷入昏迷。据查,事主陆剑波系江苏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陆胜民之子,现任团市委青工部部长,拟任东兴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现场目击者称,陆剑波在袭击中曾喊,“公安局是我家开的”、“杀死人没问题!”以及“跟老子干,我要你的命”之类的狂妄之语。

  
说出这样的话儿,做出这样的事儿,怎么看都不像一名共产党员或者人民公仆的作为,却倒和黑帮恶势力颇为相似。官二代年过而立仕途腾达,政绩如何尚不得知,但持刀砍人肆无忌惮且不惧法律不畏人命,确是惊得天地,震颤鬼神!即便以调戏良家妇女臭名昭著的高衙内,在如此张狂官二代面前,恐怕也只有甘拜下风的份儿!我就纳闷,这官二代持刀砍人且蔑视法律的胆识到底从何而来?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英国史学家阿克顿语)”,一切没有关进笼子里的权力都有遏制不住的腐败膨胀欲望,仅靠没有落实到现实生活中的纸面上的制度约束,以及所谓政府官员的道德自律来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吏治理想,大概是不切实际的一厢情愿。官员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特权(这种特权或许在某些领域某种程度上有所收敛)依然是不争的事实。官员权力的来源,跟社会民意并无多大实质上的联系,其自上而下的授予渠道,决定了权力天生具有对上眉开眼笑对下声色俱厉的两面性质。对于百姓的房子可以动用城管、警察甚至黑恶势力予以强拆,但对于官员却从来不是这样一种无所不用其极的姿态,比如本案中官员占用公用绿地违建车库;面对“刁民”,官员可以叫嚣“公安局是我家开的”、“杀死人没问题!”,但在更大的权力面前,官员表现出来的谦恭一定会比宋江面圣撅起的屁股还要高出几分。
  
官员不惧百姓,恶言相待者有之,比如“我是局长”,滥施法威者有之,比如上访母亲被劳教,暴力恐吓者有之,比如官二代挥刀砍人,诸如此类,充分暴露了权力之傲慢与法治之不力。古人言,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但事实上,我们的官员即便面临舆论严重的谴责,照样能够享受得到格外温柔的法外开恩。出了问题,看似严厉的就地免职之后不久,便是再次复出异地任职;更有甚者,某些问题官员服刑期间还能得到为数不小的补偿费,以及刑满释放之后政府以文件此等冠冕堂皇的政策形式给予妥善的安置。每闻至此,我就不由想起林则徐禁烟时“货尽没官”、“永不叙用”的决绝气魄。或正缺乏这般除恶务尽的果敢与坚决态度,拥有权力的官员才会无视法治确立的社会秩序,以鲜见的残忍将刺刀砍向普通的公众,溅公民权利一身污血。
  
中国是人情社会,并且因为人情的发酵使得不可突破的原则丧失本来的刚性,于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事便也层出不穷。每一个官员都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在利益基础之上结织起来的错综复杂网络之一部,牵一发而动全身,处处事事皆是机关。这种密织的网络给人以安全,“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做任何事尽可所向披靡,人多势大自可攻无不克,遇见关节有人可以打点,出现问题有人能够摆平,狭隘领域内的权力相互之间配合默契,以公共资源的滥用共同实现权力膨胀欲望的满足。官二代挥刀砍人,或正因为“公安局是我家开的”才在官方的通报中将恶劣的“砍伤”改为一般的“戳伤”,才“杀死人没问题!”“跟老子干,我要你的命”,这番暴力威吓并权力炫耀的背后,或有更值得期待的内容需要挖掘。
  
但我并不想据此便以为官官相护。我在想,我们的官员“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也就是说,无论是抽象的人民,还是具象的公民,都是这个国家的主人,即便从纳税人购买政府公共服务的角度,也应当享受“客户就是上帝”的待遇,可为什么我们的公仆如此无视自己的主人,如此暴虐自己的“上帝”?在舆论关注之下,我们相信官方可以将挥刀砍人的官二代绳之以法,但我们无法相信官方能杜绝挥刀砍人的官二代再发生!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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