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死刑车”司机爆“死亡执行车”秘密

【新唐人2012年8月30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徐立采访报导)谷开来被宣判死缓后,案件核心真相一直被掩盖。涉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大连尸体加工厂巨大黑幕仍然被强烈关注,而薄熙来也即将面临刑事法庭审判。最近又爆出,中国大陆著名搜索网站百度百科引用一位驾驶“死亡执行车”两年的中国司机透露的消息,证实很多死刑犯在注射药物后,在抽搐还没死亡的情况下被火化。

“中国大陆著名网站百度百科在解释“注射死刑”这一名词时,引用一位自称开执行车(已经两年)的一位网友的见闻说,死刑犯在“被注入两种药物(注:一种是麻醉剂,一种是让心脏停跳的药物)后,人在1分钟左右的时候便开始抽搐,逐渐变得强烈,逐渐平和,持续时间为5分钟至8分46秒。”“如果路上执行,从执行到完全脑死亡还没有结束就已经到了火化场,那么犯人会在还没抽搐完(大脑还没死)就会被抬上炉臂火化。”

毕业于美国西奈山医学院院病理专业博士王文怡认为:“尸体按照国内有它自己的尸体保护法。它应该通知家属的,不管那个人什么样的一个情况,注射完那么短的时间内就把它送到火葬场?这是违背他们自己的刑法解释的,太残忍了。”

肾脏专家徐建超对注射死刑针后发生抽搐现象感到质疑:“这个事有点不可思议,因为最少在西方国家他注射的那种药都是比较平和的。”

徐建超在介绍人真正死亡状态时说:“脑死亡的意思就是说,你脑子没有中枢活动了,脑子已经彻底死亡了,因为心脏是停跳以后,不表示就是说这个人已经死了,停了心脏以后10 分钟内,要能将心脏从新恢复的话,这个人完全可以存活下来。”

“在中国注射完了尸体都不给家属的,这肯定也是违背国际公约的也是违背人权的。”王文怡说。

王文怡表示,美国特别注意法律,第一。器官移植不能用死刑犯的器官。第二。有足够的时间确保死刑犯无痛苦死亡。然后尸体不敢直接火化的,所有的尸体在美国规定就是交给家属去处理。

中共死刑执行车是为了活摘器官

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之一《今日美国》在2006年6月15日,发表题为《中国制造注射死刑执行车》的文章表示,中国使用注射死刑执行车,“是为了更便捷、更完整、更有效地摘取、买卖死刑犯的器官。”

据大赦国际介绍:“和枪击执行死刑相比,使用注射死刑执行车可以更快捷和有效的进行器官摘取。”“我们收集了强大的证据显示中共员警、法庭和医院涉入器官交易。”

王文怡说:“ 1995年开始美国开始听证,就来讲了这方面的事情,就发现他们实际上在死刑场的时候,他就有一组医生在那等着,就等着这个人枪毙挨了枪子还没完全死呢,他就上去去把这个人就像夺过去一样,然后就做摘除器官的手术。”

王文怡介绍,大陆98%的器官来源就是死刑犯,只要一听说这个人要执行死刑,他们就在那等着这个器官,在美国国会当时听证的时候有好几个例子,“有个叫王国旗的医生就已经宣誓讲了他在刑场的亲身经历,比如他提到人还没死就去摘(器官)了。他是皮肤科医生专门拨人家的皮,好惨烈的当时。”

美国死刑服务资讯中心(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的执行主任Richard Dieter曾指出,前重庆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向犯人注射死刑针后几分钟摘取器官,是摘器官令其死亡。

长期以来中共官方对中国大陆器官移植的数量,与来源说法前后不一。

来自美国肾脏专家盖博瑞‧丹诺威奇 (Gabriel Danovitch)、美国生物伦理学专家亚瑟‧凯博兰(Arthur Caplan),以及加拿大、以色列、澳洲与马来西亚等地,最具医学与政界专业权威人士在新书报告中,提出很多事实与数据佐证,中共官方不实的说法。他们还指出,这些器官是来自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强制摘除。

辽宁省是中国第一个全面推行死亡注射针死刑的省份,全面取消枪决行刑。1996年3月中共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2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方式执行。这是中国首次把采用药物注射执行死刑的方式写入法律,并于199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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