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柜败诉 今年提列1.42亿

【新唐人2012年10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3日电)连锁KTV钱柜今天指出,由于租赁官司一审败诉判赔2.7亿元,钱柜虽将提上诉,但今年先认列新台币1.42亿元,对钱柜营运现金无影响。

钱柜发言人高心华表示,钱柜接获台北地方法院寄达判决书,判决主文为钱柜应给付2.7亿元及民国100年9月6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利息,给予永安观光公司。

这项官司起因于钱柜在民国96年与永安公司终止原北华店租赁物租赁合约时,就租赁改良物回复原状认定标准产生歧异。

钱柜虽将所有装潢设备拆除后并多次要求点交,但永安公司却认为应该要回复当初所经营的饭店隔间及装潢,拒绝点交,进而向台北地方法院起诉请求迟延点交的违约金,依原每月租金 3倍计算,合计要求钱柜应赔偿3.92亿元。

高心华表示,虽然一审判决非终审判决,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钱柜仍预计在今年度全数认列判决金额,扣除民国99年已针对这个案子预先提列的 1亿多元,钱柜今年将额外再提列约1.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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