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毒案二审 昱伸老板判15年

【新唐人2012年10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5日电)台中高分院审理黑心塑化剂案,今天判处昱伸负责人赖俊杰徒刑15年,赖妻简玲媛徒刑12年,金童公司负责人潘淑兰徒刑8年。

全案一审依常业诈欺罪及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判处制造贩售黑心起云剂的昱伸负责人赖俊杰徒刑18年,简玲媛徒刑16年,贩售塑化剂的金童公司负责人潘淑兰徒刑12年;罚金部分,昱伸科罚新台币2400万元、金童科罚1600万元。检方及被告不服上诉。

台中高分院判决书指出,赖俊杰、简玲媛夫妇明知塑化剂DEHP为非法食品添加物、有毒害物质,自民国85年至95年间,向金童公司购买塑化剂DEHP制作成食品添加物起云剂。

昱伸将含有塑化剂DEHP的起云剂,出售给不知情的厂商,添加在所制造的饮料、食品内,辗转流入市场,供不特定的消费者食用,危害健康。

台中高分院认为刑法常业诈欺取财等罪在95年间修法,新法对被告较不利,而一体适用修正前的旧法论处。

台中高分院依常业诈欺罪及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判处赖俊杰徒刑15年,赖妻简玲媛徒刑12年,潘淑兰徒刑8年;昱伸科罚2400万元、金童科罚160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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