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为政第二(上)

【新唐人2012年10月16日讯】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世间一切的道德规范都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而不是苛责他人的,尤其是执政者绝对不可以借道德的名义贬低民众、限制民众、欺压民众,倘若政府给民众树立道德标准、建立道德档案那这个政府一定已经腐败不堪、黔驴技穷了。孔子说“为政以德”是要让政府以道德自律,让民众以道德监督政府,万万不可本末倒置,政府有了自律和监督双重保障会减少出轨次数从而使社会更加稳定和谐。道德不是来源于政府而是来源于民众,道德是在民众共同协商共同经验下产生的,作为民众权利的保护机构——政府应该无条件遵从这种共同协商共同经验下产生的道德,否则政府就失去了其继续存在的合理性。政府的权力源于民众而不是民众的权力源于政府,政府要无条件并且全面地接受民众监督而不是民众要无条件并且全面地接受政府监督,政府的存亡应该由民众决定而不是民众的存亡由政府决定,以上所说的这几条原则是执政者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执政者绝对不可以超越!对于民众道德的教育应该由文化、学术来完成,这种教育应该是在尊重个性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下进行,由于以文化、学术来主导其过程也会是民主、自由的。

孔子的理想是执政者很有德行,他们就像北极星一样璀璨耀眼深受民主爱戴。不过很可惜,这种美好的理想一直没能实现。我们不要去盼望着执政者是君子圣贤,历史证明这是不可能的,真正的君子圣贤是没有机会取得执政地位的,这也是人类的悲哀之处。即便一个人道德很高尚,但是当他拥有了强大的权力的时候必然会走向反面,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我们最好就把执政者看成一个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在这种前提下设计出限制权力防治腐败的社会制度,这是对民众和政府的双向保障。其实孔子也未尝没有看到这些问题,我们一再强调的礼就是一个限制政府权力的制度,回到我们当今社会,与古代的礼相对应的就是法制,孔子以礼治国的理想没能真正实现那我们现代人就应该继承孔子的伟大精神实现以法治国。实现法制是政府和民众共同的事业,尤其是政府更要积极去推动以显示出现代化政府的道德,倘若政府所付出的诚心和所做的努力达到一个美好的程度说不定也会出现“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的局面。为什么说推动法制是现代政府的道德呢?法制的实现有一下几点作用:其一限制政府权力保障民主人权,其二打击邪恶势力扶植善良人群(也就是惩恶扬善),其三减小社会差距(主要是财富差距、地位差距、机会差距)实现人人平等。我们所提到的这些内容都是政府的分内之事,能做到就证明政府遵守了它应遵守的基本道德做不到就只能说明这个政府腐败缺德。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诗经》作为一部艺术作品备受推崇,儒家更是将其抬高到经的地位。孔子用一句话来概括《诗经》说它思想没有偏邪,可是艺术作品有什么好偏邪不偏邪的呢?它只要能够巧妙地表达人的情感不就够了吗?孔子对《诗经》的态度显然是功利的、实用的,他希望《诗经》能够教化人心以至于使社会风气优良纯正,达到安定社会的作用。相传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诗经》是经过孔子删改过的,也就是说里面的每一首诗歌都得到了孔子的肯定。那我们翻阅《诗经》就会发现很多篇章都是很清新自然的,而且其表情达意都是很自然的丝毫没有矫揉造作,很多篇章对社会和政府的批判也是切中要害毫不留情的,无论是表达个人的性情还是对社会和政府的批判《诗经》所表现出来的内容都是淳朴无伪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孔子把《诗经》的教化作用看的很重但是他也并没有抹杀掉其伟大的艺术价值,否则孔子直接把那些表达个人情感的篇章删除掉就可以了。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出孔子本人的思想是很淳朴的,对待六经以及其他古代流传下来的文化都是以其原貌而批判继承,绝对不会像后世学者那样大量穿凿附会。《诗经》的艺术价值在以后越来越被遮蔽,这都是后世鄙薄偏狭之人穿凿附会的结果,他们渐渐地把《诗经》变成了一部迂腐不堪的道德读本。

虽然在孔子的时代《诗经》并没有腐败变质,但是孔子对于《诗经》的实用、功力的态度也为其埋下了隐患。诗歌的作用完全是表达人的思想感情和纯真性情,不应该有所谓的道德教化作用,尤其不应该被执政者利用来作为执政工具。不管是诗歌,任何文化、艺术如果被政府用来给民众洗脑那它必然会变得僵化、迂腐以至于最后濒临灭亡,而且在此过程中民众会自然而然地去排斥这种文化、艺术,在心里上就会把它拒之门外,这样一来文化、艺术的精华也就不能被民众吸收而加以享受,这岂不是形成了双输的局面?政府对待文化、艺术应有的态度应该是尊重和保护,给其创造自由宽松的生存环境,不要去管它是不是“思无邪”,而且正邪的标准也不应该由政府来制定。诗歌是人类天性的自然流露,既然是天性的表现那还有什么邪正之分呢?即便是会出现所谓的偏邪那也应该由民众自己来取舍,凡是不符合人类天性的文学作品自然会遭到民众淘汰,何必政府多管闲事呢?总之一句话,文学艺术要表达人性而不能用来压抑人性。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从这句话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天下大乱礼崩乐坏,各个诸侯国实行严刑峻法惨无人道,百姓被逼无奈铤而走险,弱肉强食生灵涂炭。除了政局动荡不安当时的思想也十分活跃,我们常说的百家争鸣我想绝不会是一个夸张的说法,只是最后能够流传下来的只是少数的几家而已。我们何以从这一句话中看出这些历史讯息呢?孔子说以政府的法令来管理民众以刑罚来使民众齐整,这样虽然民众不再有悖政府但是会没有羞耻心,这是从正面反应当时的状况。以道德来管理以礼法来整齐,百姓就会有羞耻心而且会很端正,这是从反面反应当时的状况。孔子所反对的说明愈演愈烈,所提倡的说明每况愈下。

诸侯的法令也就是政府的政策只具有短时效用,即便有正面作用也只是权宜之计,更何况很多情况下政策会带来很大的负面效果以致出现政府越是调控情况越是恶化的状况。政府政策只能应对突发事件而不能作为治国的根本措施,以政府政策作为主要手段来治理国家只能说明这个政府实在平庸无能。孔子这里用到齐字,是希望民众能够各安其分,可见当时社会混乱不堪。孔子提出齐整民众是为了挽救当时混乱不堪的社会局面,但是在一个相对和平安定的社会里民众应该如何呢?儒家是比较重社会而轻个人的,这本来也没什么不对,但是这种思想畸形发展下去就会出现扼杀个性的现象,如果被执政者利用就会以此名义践踏人权实行独裁。董仲舒以后历代君王独尊儒术加封孔子,其目的就是蒙昧民众鱼肉百姓。在古代凡是提到刑都是指严刑峻法,这根我们现代所说的《刑法》迥然而异,古代的刑罚都是惨绝人寰灭没人性的,虽然也有典章制度可循但是基本还是按照人的意志处罚随意性很强。以这种摧残身心的刑罚来治理国家使百姓齐整安分怎么会出现良好的道德风尚?在恐怖政策之下人人自危朝不保夕谁还会去考虑人格?

道德和礼法不知道比政令和刑罚温和多少,其出发点最起码是人性。孔子的治国方略十分令人向往,但就是很难实现尤其是在春秋战国以至于以后的独裁社会。要想以道德和礼法治国首先执政者就要有人性富人情,并且一切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制度都要自觉遵守,这对于独裁的统治者来说根本就不可能!作为鱼肉百姓的独夫早已失去了人性更无人情可言,要让其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社会制度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孔子所希望的民众有惭愧之心有端正之行根本不能靠政府实现,而应该反过来由民众要求政府有惭愧之下有端正之行,以致最终谁都不必要求谁大家都靠自觉就算了,但是这种理想美好的情形出现还要很长很长时间,我们现如今的任务就是民众监督政府要求政府“有耻且格”。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孔子把自己的人生归纳为六个阶段,在不同的年龄做出相应的调整,使自己的人生能够更上一层楼。这里提到了年龄,我们不得不再谈一下中国人对于年龄的认识。孔子这里所列举出的年龄不能看得过于死板,因为人不可能非要到那个年龄才会发生变化,以整数年龄来说明问题只是为了方便而已,而且整数也具有代表性。跟西方相比中国人所说的年龄都是虚岁,也就是要比实际出生的年龄大一岁,中国人为何如此纪年呢?中国人认为受孕就算生命,母亲怀胎十月后生产下来就已经过了一岁了。这个问题看似微不足道实际其牵涉到诸多社会问题,在当今世界文化交流无碍的情况下更会显现出来,比如堕胎的问题。如果认为胎儿是独立的生命体那成人就没有堕胎的权利,如果认为胎儿属于母亲身体的一部分而不能成为独立的生命体那堕胎就有了理论依据。我们在此不给堕胎下结论,引出这个问题只是想表明年龄背后的哲学观点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

孔子家贫,能有机会读书学习已经实属不易,而在古代能够有机会上学读书的少之又少,不像现在每个人基本都有上学读书的机会。在教育不能普及的情况下就必然会形成两种文化形态,士人的文化和白丁的文化,这两种文化形态之间实际很难沟通交流,所以普通百姓所学到的文化都是经过简化甚至歪曲了的,所以最精华的文人文化就不能够普及到大众中去。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中国社会乱象跟这种文化隔阂是有很大关系的,中国人的很多缺陷实际上是被歪曲的文化所造成的。孔子“志于学”的是周代传承下来的士人文化,但是因为孔子家贫那些普通百姓所必须要掌握的生存技能他也样样都会。孔子出身贫寒所以深知百姓疾苦,所以他以其后来学到六艺教化统治者限制他们的贪欲和权力以此来回馈社会。

到了三十岁左右孔子根据自己的学术成就有所建树,其声明远播各个诸侯国。四十岁左右对自己的学术、理想坚定不移,不会再被外界的声音所动摇了。孔子学习《易经》韦编三绝,到了五十岁左右终于通过《易经》了解了自然社会的运行规律,并且为《易经》作传使这部古代占卜之书哲学化。六十岁左右能够明确分别他人观点二不会有所隔碍。到了七十岁能够做到随心所欲了。

孔子最后到达随心所欲的境界是不断通过学习而得来的,而且孔子的随心所欲是不破坏规矩的,是自我限制的,只有自我限制才不会侵犯他人,不侵犯他人才会处处无碍。权贵们的随心所欲绝对不是孔子的圣贤境界,而是鱼肉百姓的土匪行为。处在上位掌握大量资源的人们一旦不能自我限制整个社会就跟着遭殃,在资讯发达教育普及的今天一定要设计出一套合理的法律制度来限制权贵,帮助他们达到“不逾矩”的境界。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

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这几句话都是孔子对不同的人问孝道的不同回答,孔子的这些回答可以反映出当时社会大崩盘思想极混乱,对于孝道的标准人们也都很难把握。孔子对不同人的不同回答可能是对个人的对症下药,也可能是针对某一件事具体而谈,但无论如何都是对当时社会症结提出的施救方案。

孟懿子是鲁国大夫仲孙何忌,懿是其谥号,意思是温柔贤善。樊迟是樊须,字子迟,鲁人,孔子弟子,他大约比孔子年少三四十岁。孔子对孟懿子的回答很简短就“无违”两个字,可是当时的情形会这么简单吗?肯定是不会的,《论语》这样记录可能是为了大家学习流通。之后孔子又跟樊迟详细解释,“无违”是不违反礼法。不要觉得行孝道的窍门是遵守礼法,孔子在此强调不违反礼法是为了对治那些不知世上有父母的不孝子孙,孝道应该是发自内心的自然流露。礼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它具有强制性,这是做人的底线而不是做人的目标,就好比当今的法律。

孔子在此提出了一个很高的孝道的境界,就是父母只为自己子女的健康担忧而放心子女的其他方面,因为人总是会生病尤其是在医疗不发达的古代。我们最理想的境界是父母哪方面都不必担忧子女,但是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在家庭本位的文化中尤其做不到。我们从孔子的这句话还可以看出孝道不是纯粹感情的,而且孔子所希望的孝道是感情牵绊很小的,理智在应该在孝道中占有绝对比例。孔子在后面又提出要“敬”,这也是人和动物的区别,这也是后事孝敬这个词语的来源。孝敬是人特有的,是一种文化现象。自然界的动植物是没有也不需要孝敬的,它们生存的法则就是自然规律(也有说动物是有意识的,只是比较低级而已)。既然孝敬是一种文化现象那就必须通过学习才能得知、掌握,所以很多人都来向孔子请教孝道,而孔子所教授的也是根据古代流传下来的文化。后面孔子又对子夏说要承受父母的脸色,这也是敬的一种。在儒家伦理的文化中强调的是一种不对等,比如子女和父母,这种不对等的关系很难说是好是坏、是对是错,因为子女小时候父母付出的多,父母年老的时候子女又付出的多,这样不断的循环往复。

这里弟子是指子女和弟妹,先生是指父兄。在此,我们还要先解释一个文化常识,就是先生。先生的意思是比自己先出生的人,中国人以此作为敬称,表示对方比自己先出生比自己有经验、有智慧,比如我们跟老师叫先生、跟医生叫先生,这个词跟男女是没有关系的,不能狭隘的理解为丈夫。帮忙父兄做事、美食让个父兄,这似乎还类似于动物,不太能体现出人的文化性,所以孔子强调要顺城父母的脸色,其实还是再说明孝道是文化性的,是人类特有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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