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十岁弟偷硬币 兄判1年2月

【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17日电)彰化县1名陈姓男子3度前往鹿港护安宫破坏鱼饲料贩卖机,再叫10岁的弟弟硬币,陈姓男子今天遭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彰化县永靖乡1名22岁陈姓男子今年8月起,带着10岁的弟弟3度前往鹿港护安宫,用螺丝起子破坏鱼饲料贩卖机,再叫弟弟从贩卖机内取出硬币;或是和弟弟一起跳入许愿池取走硬币,总计得手新台币约6000元。

彰化地院法官认为,陈姓男子不思正途获取所需,反而利用儿童窃取财物,不尊重他人财产,影响儿童身心发展,不过考量被告坦承犯行,且已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判处陈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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