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大亨交保 法院:未纵放

【新唐人2012年10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程启峰高雄24日电)高雄地方法院今天说,壹周刊报导,法官纵放“酒店大亨”,致使被害少女心生畏惧自杀,承审法官依职权裁定交保并非纵放。

林姓男子在台南、高雄等地经营多家酒店,涉嫌控制旗下多名少女脱衣陪酒、从事性交易,前后遭警方逮捕多次,并被检方羁押多个月。检方今年8月间声请延押,法院裁定新台币70万元交保。

壹周刊报导,酒店大亨交保后不久,一名被害少女疑因怕遭报复而自杀。

高雄地院指出,承审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林姓男子虽犯罪嫌疑重大,但无羁押必要,因此准予7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已可代替羁押处分的执行。

高雄地院表示,被告有无羁押必要,均属法官对犯罪事实认定问题,法官有依法认定裁量职权,自得就具体个案情节,予以斟酌决定。

高雄地院说,法院许可羁押裁定在目的与手段间的衡量,并无违反比例原则情形,也无不当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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