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放宽第一上市申请标准

【新唐人2012年11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田裕斌台北20日电)台湾证券交易所今天召开董事会,通过增订第一上市公司申请上市标准,未来只要净值达新台币6亿元以上、且资本额4亿元以上,即可申请上市,条件较以往放宽。

证交所主管指出,以往上市标准多以股本为主,扣除特定科技事业等特定个股外,资本额要达6亿元以上。但考量国外企业申请上市多有纳入净值概念,因而增订净值做为本国企业判断申请上市的规模标准,未来只要净值达6亿元以上,且资本额达4亿元以上,其他财务业务指标符合规定,就可申请上市。

配合审查准则修正,证交所董事会也将一般事业及私募股票申请上市获利能力计算基础,从股本调整至净值暨调整税前净利占净值比率,对达获利能力门槛但资本额不足6亿元的企业广开上市大门。

不过,证交所强调,相关修正仍要报主管机关核准后才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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