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超量香烟入境 罚7500元

【新唐人2013年01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卞金峰桃园机场1日电)入境携带超量烟酒被查获,今起免除坐牢刑责,改没收罚款,一名曾姓男子今天携带16条香烟入境,遭罚新台币7500元。

一名在大陆工作的曾姓台籍干部,今天上午回国时,携带16条洋烟入境遭海关查获,海关除发还可携带入境的1条香烟外,没收其他15条香烟,并罚款7500元,成为这项新法受罚的首例。

海关指出,从今年元旦起,依“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规定,入境旅客携带自用烟酒免税数量为酒类1公升,卷烟200支(1条)、或雪茄25支、或烟丝1磅。若携带超过免税数量的烟酒入境,超额上限为酒4公升,卷烟4条(800支)、雪茄100支、或烟丝4磅,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完税放行。

携带超过免税数量烟酒入境,且未依规定向海关申报,根据新修正的“烟酒管理法”,卷烟每条处500元罚锾,烟丝每磅罚3000元,雪茄每25支罚4000元,酒每公升罚2000元,海关还会没入超量烟酒。1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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