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食安事件 食管法拟修法补强

【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8日电)食品安全事件频传,卫生署提“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拟强化安全预警,禁止输入风险食品,争取立法院本会期审查通过。

行政院版食管法修正草案已送进立法院,法案架构大翻修。章节总数由7章增至10章,条文由40条增至59条,订于1月10日由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审议。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今天提出说帖,以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为例,当时检验结果判定不一致,造成行政管理困难,透过这次修法,未来授权卫生机关得依风险评估或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对重大或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公告采取必要管理措施,如限制或停止输入查验、订定暂行标准等,以保障民众安全。

食药局再举例,2011年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缺乏业者登录资料及原料溯源制度,导致追查困难;真空包装黄豆食品肉毒杆菌中毒事件,产品未明确标示制造厂商,妨碍即时追查源头等。这次修法新增多项规定,要求食品业者扛起更多管理责任。

食品卫生管理法自1975年1月28日公布施行迄今,已历经8次修正,这次修法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食品输入管理、食品检验、查核及管制等内容,均属专章规范,加重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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