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户门槛 不动产限额放宽

【新唐人2013年01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8日电)内政部公告放宽全国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不动产限额,其中台北市分别调增新台币55万元和66万元,调幅逾其他县市2倍。

内政部每年公布全国低收入户和中低收入户申请资格,包括平均所得(最低生活费)、动产及不动产限额等3大门槛。今年各县市同步调高不动产上限,低收入户部分,调幅自20万元至55万元不等,中低收入户调幅则自30万元至66万元不等,显示低收入户和中低收入户资格也受不动产增值影响。

低收入户不动产限额部分,根据社会司公告,今年台北市由600万元增加至655万元,新北市由325万元调升至350万元,其他直辖市和县市各由300万元提高为320万元,金门县和连江县由230万元调高为250万元。

中低收入户不动产限额方面,今年台北市由710万元增加至776万元,新北市由488万元增至525万元,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3直辖市和其他县市由450万增至480万元,金门县和连江县则由345万元增至375万元。

平均所得部分,除了台中市低收入户每人每月较去年调高763元、中低收入户调高1144元外,全国其他直辖市、县市维持不变。

存款和投资等动产方面,全国规定的限额与去年度都相同。

社会司副司长陈素春表示,社会司定期清查全国低收入户和中低收入户人数,最新统计数字最快在2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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