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交易纠纷 1/3业者判赔

【新唐人2013年0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8日电)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统计,去年经评委会裁决的交易纠纷案件共1082件,其中评议裁定消费者有理由、金融业者必须理赔达327件,约占1/3。

评议中心表示,未来消费者在指定外汇银行(DBU)的人民币理财,有纠纷时也受规范。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今天举办年终记者会,公布去年处理纠纷情形。

评议中心统计,去年进入评议委员会的案件有1082件,其中327件评议中心认为金融消费者有理由、金融业者必须理赔;另外755件金融业者不用理赔。

评议中心董事长林国全表示,进入评议委员会裁决者,金融业者大部分自信不用理赔,否则都会先和解,所以判决理赔的比例仅占1/3,不过评议中心都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判断。

林国全表示,未来DBU开放人民币存款等相关理财商品,如果发生交易纠纷,也受评议中心的规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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