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富元通缉 时效至139年

【新唐人2013年02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日电)遭判刑定谳的掬水轩食品公司负责人柯富元未到案执行发监,北检传拘无着,认定他逃匿,发布通缉,时效至民国139年4月9日。

台北地检署发言人黄谋信指出,检方收案后发出传票,要求柯富元去年11月30日上午10时,到北检向执行科检察官报到,讯后发监执行,但他未到案,检方依法径行拘提无着,认定他逃匿。

检方指出,日前向法院声请没收柯富元的保金新台币200万元获准后,昨天下午发布通缉,效期至民国139年4月9日。

柯富元被控涉吸金案,台湾高等法院去年10月9日审酌柯富元已与部分投资人和解,依违反银行法、背信罪,改判他12年徒刑,因背信罪部分二审定谳,因此他得先入狱服刑。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