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自经区 放宽人员投资限制

【新唐人2013年03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7日电)行政院今天公布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放宽外籍及陆籍白领人士来台限制,为加强开放市场,也放宽投资限制

行政院政务会谈上午由经济建设委员会报告自由经济示范区方案,会后由行政院副院长毛治国率经建会主委管中闵、财政部长张盛和、经济部次长梁国新等举行记者会,对外说明。

经建会规划的自由经济示范区方案,在推动策略上聚焦“突破法规框架,创新管理机制”,提出促进人员、商品与资金自由流动;开放市场接轨国际;打造友善租税环境;提供便捷土地取得;建置优质营运环境等5大推动策略。

促进人员、商品与资金自由流动部分有关人员进出,放宽区内事业雇用外籍白领专业人士工作及陆籍白领专业人士居留限制,包括免2年工作经验限制、松绑区内事业营业额限制、放宽示范区内一定规模事业得申请大陆人士来台商务居留。

区内事业邀请大陆人士来台从事1个月内的短期商务活动,免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审查,且人数比照外籍人士不受限制。

放宽与示范区商务活动有关的商务人士来台限制,包括外籍商务人士来台短期停留免签证、大陆商务人士核发3年期的多次入出境许可。

商品进出部分,农工原料及货品输入税负优惠,包括免征关税、营业税及货物税,外销100%、内销10%免征营所税。

大陆产品符合输入供示范区内或委外加工外销的原物料与零组件,及供重整后全数外销的物品,或经重整、加工、制造后转化为依法可输入的大陆货品,得内销(农产品除外)等任何一个条件,得输入示范区。

开放市场接轨国际部分,外籍专业人士得以委任或承揽契约型式,提供示范区所需服务;在国家安全无虞下放宽投资限制,包括在示范区投资制造业的陆资,比照外人投资规定,以及参照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放宽陆资投资区内服务业相关规定,提供示范区所需服务(涉及国家安全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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