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物流中心 后年拼2座

【新唐人2013年04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1日电)经济部推动大型物流中心设置计划,目标后(104)年底前全台设置2座物流中心,已有3家业者有意愿,并有1家业者提出申请。

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规定,大型物流中心提案申请的开发面积需达1公顷以上、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达新台币3亿元以上,不过若是开发面积达2公顷、投资总额达6亿元,可以享有自选期间5年租税减免优惠。

经济部官员透露,自101年公告计划以来,现已有3家业者有意愿,并有1家提出申请,主要考量邻近机场,货物运输便利,预计在桃园地区的自有土地上筹设大型物流中心。

官员表示,希望104年底前,能在全台推动设置2座大型物流中心,现阶段评估以桃园、台中、高雄因临近机场或港口,具交通便利优势,较具发展潜力。

另外,经济部今天宣布,12日将举行大型物流中心设置辅导作业说明会,希望提供物流业者了解相关计划的详细辅导内容,政府未来物流政策发展走向及提供经验交流机会。

参与对象主要锁定仓储物流相关业者,包含物流产业供应链中的厂商(制造、批发、仓储、理货、发货、配送、资讯、有意提供用地作为物流业者经营场所的地主等)。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