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联杯葛 陆配身份年限再议

【新唐人2013年04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11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攸关陆配取得身份年限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但台联党团杯葛,协商后择期再审。

行政院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拟将中国大陆配偶可申请在台定居居留年限,由现行6年调整为4到8年。不过,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抗议中国国民党团封杀台联相关提案,占据主席台与发言台。

经朝野协商达成共识,待台联党团版草案交付委员会后,择期办理公听会,并并案审查。

台联党团总召集人林世嘉表示,台联提中国配偶参政权修正案,与中国配偶取得身份证年限修法环环相扣,应并案审查,但国民党团却不断在程序委员会与院会封杀,提案迟迟无法付委审查。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李俊俋说,已付委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有17案,应一并讨论,修法涉及陆配入出境、户籍、参加劳工保险及考公务人员等,且与台湾民众权益息息相关,希望下次审查时,能找内政部、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与考选部等相关部会一起讨论。

台联版草案明定,中国配偶设户籍满6年才能行使中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权;满10年才能取得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权、增修宪法复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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