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调查交菲起诉 较为可行

【新唐人2013年05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17日电)菲国射杀台湾渔民案造成台菲关系紧张。从国际刑事司法互助角度看,本案由台菲共同调查后,交菲方起诉,是较可行的方式。

菲律宾公务船5月9日攻击屏东渔船广大兴28号,造成渔民洪石成死亡。中华民国政府不满菲方态度,启动一系列制裁,并派调查团赴菲。但菲方尚未正面回应台湾调查团,还传出菲国海防报告否认执法过当的消息。

台湾有部分舆论认为,7年前菲国水警开枪打死台东渔船满春亿号上的渔民,虽然台东地检署起诉2名菲警,但人根本弄不回台湾,起诉形同具文,批评政府这次处理广大兴案可能仍会重蹈覆辙。

司法人权促进会理事长、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杨云骅表示,国际上有“本国人民不引渡原则”,台湾要求菲方将凶手交给台湾侦审,非常困难。

不过杨云骅说,为避免国民不引渡原则成为犯罪温床,联合国打击跨国组织犯罪公约及反贪腐公约等,均明定当事国如以国民不引渡原则拒绝交出犯嫌时,应将案件交给刑事诉追机关侦办,不得有任何延误。

目前各国之间的司法互助,基本上也是建立在前述打击跨国犯罪的精神,着重在相互提供证据保全、调查取证,以利双方共同调查犯罪、保障双方利益。

台湾在民国91年与美国签署司法互助协定、98年与大陆签署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协议,期间美国曾派检察官来台查诈骗案,带回美国结案,大陆也多次允许台湾检警登陆取证,或提供笔录卷证,让台湾得以将犯罪案件起诉、审判。

7年前台菲没有司法互助,渔民被杀案,当年菲方司法根本没有启动,遑论共同调查。

如今台菲已签有司法互助协定,菲方也允诺派调查团来台,政府只要能让菲方遵守国际刑事司法运作正轨,台湾将渔船勘验调查证据交给菲方,同时也让菲方司法人员来台询问受害渔民,最后由菲方起诉开枪犯嫌,藉实质的共同调查解决纷争,广大兴案不必然是第二个满春亿案。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