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强奸18岁女下属 受害人母实名举报

【新唐人2013年9月9日讯】8月28日凌晨,一署名为“母亲廖××”的网友在网路论坛上发帖称,自己的女儿被安溪西坪派出所所长陈某强奸。

据大陆媒体报导,“安溪西坪派出所所长陈某强奸女下属,受害人两度欲自杀。”8月28日凌晨,一署名为“母亲廖××”的网友在网上发帖反映该事,并自称是受害人母亲。

帖文中说:“我叫廖××,女,42岁,身份证号……2013年8月21日中午,安溪县公安局西坪派出所所长陈某,以应酬为由要求派出所协警林某(林某系廖××女儿)前往一饭局。席间,几乎不会喝酒的林某多次表明自己不会喝酒,但……”

据林某母亲廖介绍,女儿林某出生于1995年,初中毕业后曾先后在3个派出所工作过。今年8月21日晚上9点多,她和丈夫回家后,看见女儿林某哭个不停。经过开导,半夜时分,女儿终于告诉她“自己被所长欺负了”。

林某的父亲说,事发当天,有人找所长陈某,陈某叫林某一起去吃饭。席间,虽然林某告诉陈某自己不会喝酒,但无奈之下林某也只好喝了。

吃完饭后,林某被所长骗到他的宿舍,欲非礼林某,两人发生了撕扯。林某警告陈某:“你如果现在停手,我就不把事情告诉反贪局。”警告奏效,林某马上跑出去,哭着让同事送自己回家。

据悉,6日,因涉嫌强奸未遂,陈某已被批捕。

少女被团伙“劫持”派出所所长“买春”

在中国大陆派出所所长强奸案还不止这一起。

早在今年1月份的恶性案件,两个多月后的近日才被曝光。《新湘报》报导,2月21日上午,在广西桂林全州县公安局刑侦队,全州县初中一年级女生,13岁的少女张静(化名),惊恐地指着一个30多岁的男子说,“妈妈,这个人就是第一晚强奸我的那个男的。”张静告诉陪她一起报案的母亲。

报案后得知,强奸她的男子是桂林全州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所长吕某。

据悉,该女生被几名男女诱骗、胁迫,带到县城的宾馆,动员其为公安局的人“接客”;3名女子威逼说,如果不从就开水烫、殴打,然后沉到湘江“洗冷水澡”。

少女在3天内先遭一派出所所长强奸,再遭其他两男子强奸。

案发两月,检察机关仍以证据不足,不批捕涉强奸的派出所所长。

3月份,案件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和民众愤怒。民众表示,这只是中共公安的现实版——警察行恶的冰山一角!

据报导,吕某在案发后,被拘留约一个月后,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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