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达人团讼 收件延至10月底

【新唐人2013年10月15日讯】消基会表示,截至今天,台北市政府已经收到641件胖达人团体诉讼申请,最高金额是新台币1万5574元,大多数来自台北市,收件日期将延长至10月31日。预计每人将求偿6万元。

据中央社报导,消服中心主任何修兰表示,收到的诉讼申请中,约55%来自台北市,约17%来自新北市,发票金额以数百元的小额消费最多。

何修兰说,台北市政府日前和消基会研商结果,消基会同意接下胖达人团体诉讼案,市府将汇整资料,在11月交予消基会。

消基会日前表示,依照“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消费者不易或不能证明实际损害金额时,得请求法院依侵害情节,以每人每一事件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计算;另外,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企业故意侵害消费者权益,依法可处3倍惩罚性赔偿金。

因此,消基会主张,替消费者争取食管法最高2万元赔偿金额,加上消保法3倍惩罚赔偿金,预计每人将求偿6万元。依台北市政府目前收到641件团讼申请计算,将向胖达人求偿3846万元。

何修兰表示,虽然消费者实际损害金额和求偿倍数仍需要法官判定,但每人求偿6万元确实是“最理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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