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重判许志永是中国法治的耻辱!

【新唐人2014年1月26日讯】据悉,今天北京市一中院进行了一场无耻的宣判,中国新公民运动的发起者之一、知名维权律师许志永先生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莫须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四年。据今天在现场的网友说,许志永先生的代理律师张庆方在离开法院时指出,对许志永先生的决判极不公平,一定会进行上诉!张庆方律师说,中国的司法尊严重被破坏。其间,张庆方律师被大批的传媒包围,而且发生了推撞。之后,张庆方律师被多名警员押上警车带走。在场的警员更加要求在场的记者出示记者证,其中一名外国记者被指推撞警员,双方发生争执,情况一度混乱。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对许志永先生“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的判决,将会给中国的公检法和背后的黑手们记上了历史最无耻的一笔!值得世界媒体的高度关注!对许志永先生的重判,是政府对法治实行践踏和对全体中国公民的挑衅。现在公权力的特权掌握在这帮人的黑手里,中国还会有什么的社会公平与正义?这个判决不是许志永先生的耻辱,而是整个国家的耻辱!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许志永先生被判四年刑期,没有出乎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的预料。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最高刑期为五年,许志永先生竟然被判了四年。许志永先生所做的行为是致力于社会的稳定,是以法律为游戏的规则来维护人民的权利,而不是打破当局既有的秩序。许志永先生等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从事实和法律上的分析而言,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坚持认为,许志永先生的行为不构成任何的犯罪!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广大的维权义工和法律工作者认为:重判许志永先生是中国法治的耻辱!杀害小贩的城管是执行公务无罪,而正当防卫的夏俊峰被枪决。争取公民权利的许志永先生被“依法”判刑,任何有觉悟的中国人民都会看得明明白白!本来,宪法与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但这国家的法律都荒唐了,这天下还有公正之说?现今的“依法治国”的国策只是忽悠老百姓的口号而已,我们认为,对许志永先生的重判,只会加深官民的对立,对当局来说是得不偿失!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广大的维权义工和法律工作者认为:古人荀子说得好:“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细看中国,从封建皇权到极权,都是不稳定的政权,对“大逆不道”或者说有“异议“者打击也最为严厉。许志永先生的行为和见解,令中国人刮目相看。所以说,监狱从来不会压灭人民反抗的意志,而是更加点燃人们战斗的激情。对许志永的重判,可能令许志永先生成为争权益和争自由民主人士景仰的象征!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广大的维权义工和法律工作者认为:任何的暴力镇压都是最无耻的!当一个政府不再是人民权利的保护者,而成为人民最危险的侵犯者,那么,这个所谓的法治中国,这个狼狗不分的社会,什么的事情都将会发生!当权者理应明白,面对“国失信!民喊冤!”的历史黑暗,这样的中国梦何日才能结束?天下始终是老百姓的天下,若是民都不聊生,这个自称是人民的朝廷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广大的维权义工和法律工作者在此呼唤:当局应立即无条件释放许志永先生,放下暴力,用制度和法律来说话才是根本!要不还用妖魔鬼怪当道,依法治国被吹得无影无踪,那么,反抗将成为现实,这是我们不想看到的!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广大的维权义工和法律工作者重申:重判许志永先生一案我们身同感受,谁也不想成为下一个许志永!我们认为: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这是我们的决择!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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