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不得超过总雇用人3% 人事总处:依法执行

【新唐人2014年02月07日讯】劳委会昨天(6日)审查通过派遣劳工保护法草案,企业、政府机关等使用派遣工人数将不得超过总雇用人数3%。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今天说,截至去年第3季统计并未超过,法通过后,会依法执行。

据中央社报导,人事总处上午表示,统计至去年第3季,行政院所属单位派遣人数1万365人,并未超过3%上限,但因原本劳委会只提报32人,因业务变化需要,派遣人数增为993人,若加计劳委会新增派遣人数,实际总派遣1万1326人,超过3%上限。

人事总处说,劳委会从原本提报32名派遣,变为993人,因牵涉控管,还需要签报行政院处理。

人事总处指出,派遣法草案尚未通过立法,是否要马上以3%上限控管,冲击很大,人事总处会维护现职人员权益。

人事总处指出,派遣劳工保护法通过后,一定会落实以符合法令规定,也会与劳委会协调如何协助机关检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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