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抢劫杀人后仍淡定上班 网友怒骂“泯灭人性”

【新唐人2014年5月22日讯】(新唐人记者博文综合报导)法警本是司法机关的辅助行政人员,然而湖南一法警不但入室抢劫,连砍受害人十几刀致其死亡,事发后竟然如常上班,表现得异常“淡定”。消息传出,遭到网友炮轰。有网友斥责,中共法警泯灭人性,和土匪和恶魔没什么两样。

目前,该法警已被警方抓获,但官方称犯罪嫌疑人是临时聘用法警,“临时工”疑似再度成为推卸责任的说辞。

法警入室抢劫杀人后异常淡定

据大陆媒体报导,19日,湖南新化县法院法警伍涛因涉嫌入室抢劫杀人被捕。20日上午,伍涛在当地警方的押解下指认现场,引来成千上万民众围观,怒骂声不绝于耳。

据悉,受害人冯晓莲系新化县梅苑卫生院的医生,5月12日下午3点多从银行取钱时被伍涛盯上。伍涛尾随其后,来到冯晓莲住处——梅苑卫生院家属楼一楼,并成功敲门而入。伍涛从冯晓莲住处抢走了5万元现金、手机以及手镯,而冯在反抗过程中被伍涛连捅十几刀致死。

冯晓莲一同事表示,自己和几位同事赶到现场试图对其急救,可惜为时已晚。冯晓莲多处致命部位受伤,胸部被刀刺中,脖子上也挨了几刀。

据知情人表示,伍涛因为迷上赌博输了不少钱,作案后第二天便还了3万多元债款,并照常到法院上班,一直到被捕前,有时还和同事们打篮球,表现“很淡定”。

此消息传出后,引来网友一片谩骂和斥责,也激起了人们对中共体制下公安、司法黑幕的不满。

有网友表示,“知法犯法!还上三年班!牛逼!中国法警牛逼!”、“畜生”、“泯灭人性或者是自我催眠都是这样的心态,反正都是一个死人,这次该直接死刑了吧”

Qgirsgirwfnkut:“共产党队伍里鬼子多的是”。

陈广利(@aaa7458971643):“这种情况,医生只有等着被杀,不然你就构成袭警,然后在法院,经过他们家里人的审判,还是死罪!”

finrick:“恩这才是真正的中国警察!”

wyj873:“ 司法腐败如此如此,如此如潮”

砍刀三:“公安不作案,社会治安好一半。”

一叶知秋(@W846845690):“除了那身衣服,他们和土匪和恶魔有什么区别。”

闲疯大帝(@t445015708):“合同制,不是临时工吗?为啥要强调合同制,正式的就不会做吗?”

“临时工”成推卸责任的说辞

大陆媒体报导称,经官方证实,伍涛是新化县人民法院临时聘用的法警。据称,伍涛是通过考试进入新化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是一名合同制法警。

近年来,“临时工现象”在大陆层出不穷,“协管”、“协警”、“辅警”、“计生临时工”、“拆违临时工”、“代课老师”、“外线工”、“临时工XX”、“临时XX”、“编外XX”等称呼屡见不鲜。尤其在民众与有关执法部门的冲突中,临时工已经成为一个背黑锅的角色,该现象也一直让社会各界关注。

4月19日,浙江温州苍南县灵溪镇城管在灵溪镇一路口管制占道经营时,与一女菜贩发生争执。紧接着,城管与路过用手机拍照的黄祥拔发生冲突,将后者殴打致倒地吐血。5名打人城管随后被周围群众围攻。事后,苍南县灵溪镇城管局法制科科长何钢辩称“这5名城管工作人员并不是正式城管员工,他们是城管临时叫来协助搬运占道石块等物品的。”

2013年06月10日《法治周末》陈霄《临时工现象何时休》一文曾提出,“1995年劳动法颁行之后,法律上已经没有正式工、临时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

党报《中国日报》2010年12月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都是临时工的错?(Blaming Temporary Workers?)”,文章称,“用人单位,尤其是一些政府部门,不应该把临时工作为借口,在强拆等丑闻中逃避责任,而且政府应该加速完善问责制度,停止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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