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案冻结资产近30亿 涉百家银行

【新唐人2014年9月17日讯】(新唐人记者钟离述综合报导)中共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判处死缓已一年有余,近日,其主审法官向媒体透露更多详细内情。

大陆媒体《北京晨报》报导,主审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受贿案的法官邱波透露,承办刘志军案时有“如山的重负”,每天都觉得像在走钢丝,没有退路,也不能有一点点闪失。

邱波称:“开庭时间虽然很短,但背后做了非常多的工作,确实很复杂。”

他表示,为了办理此案,先后奔赴北京、上海、太原等地的100多家银行,冻结关联赃款赃物等资产近30亿元(人民币.下同),翻阅400多册卷宗。

2013年6月,中共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刘志军受贿案时,检方指出,刘志军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6460万5400元,提出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7月8日,法庭一审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检方提出的6400多万受贿金额与邱波最近透露的30亿涉案资金差距甚远。

而在7月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决之后,法院曾透露,刘志军滥用职权使丁羽心等人谋取利益30余亿元,办案机关扣押冻结了丁羽心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大量现金、股权、房产、书画等,媒体提到的374套房产也包括在内。

中共法院还称,刘志军收受了6400多万,他授意丁羽心为其疏通关系解决问题,丁羽心花了4900万。法院认为,刘志军这一行为与直接收受钱款的受贿行为有不同。

刘志军为何没被判“斩立决”?

刘志军涉案金额如此之巨,媒界一度曾对其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展开热议。

知名律师刘晓原曾向德国之声表示,刘志军案是个走过场的宣判,刘志军本人也应该早就知道“免死”的结果。根据现有《刑法》和刘志军的犯罪事实,刘志军应该适用最高刑。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刘志军一直被外界认为是江泽民的心腹马仔,原中共铁道部一直以来为江系势力所掌控,被称之为“半独立王国”,给刘志军留活口,不排除刘被当做制约江派的一张底牌。

据称,江泽民当政期间每到地方上视察,乘坐专列都由刘志军全程陪同,刘鞍前马后精心侍候拍马屁,成为江派人马中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此外,刘志军将铁通的资产转给了江的儿子江绵恒。

香港《争鸣》2013年8月号曾发文透露,称刘志军终得不死,是因为他手中握有两张保命的“王牌”。

报导称,刘志军为保命曾放风说自己掌握有江泽民在专列上的春宫录影,自己要是丢命,家属就不惜冒任何风险在海外公开。这一点咬住了“老恩主”江泽民,江泽民反过来只能拚命〝搭救〞。

此外,刘志军不揭发现任中共人大委员长张德江是其保命的第二招。

报导表示,中共官场高层皆知刘志军拟花20个亿买副总理职位,而传说答应他的人正是当时分管交通的副总理张德江。后者几乎公开地表态,愿意推荐“颇有改革魄力”的刘志军接手自己在中共国务院的空位。更有消息称:张还向刘保证“升任国务委员还是没有问题的”云云。

当时,时政评论人士石实曾公开分析说,刘志军此招甚毒,不管其手上是否真的有掌握这两个高层人物的罪证,但是刘通过对外放风,迟迟不公布这些,或正是最终逃过死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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