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官发“人身保护令”黄之锋传获释

【新唐人2014年9月28日讯】香港“学民思潮”领袖黄之锋26日晚在公民广场被捕,有最新消息传出,香港法官认为,长时间扣押黄之锋并不合法,并批准他的《人身保护令》。

据《苹果即时》引述“学民思潮”最新消息表示,法官认为,警方原先扣押黄之锋的行为合法,但之后长时间扣押并不合理,所以批准《保护令》。对于另外两名被扣押学生情况,法官也希望警方,以公平态度处理。

晚间8时,替黄之锋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大律师杨岳桥表示,已由中区警署接出黄之锋。

据黄之锋的律师杨岳桥表示,黄被控三罪,包括涉强行进入政府建筑物、在公众地方扰乱公共秩序及非法集结。

与黄之锋一同被捕的74人中,目前有65人已准保释,截至今(28)日凌晨,黄之锋及学联正、副秘书长周永康和岑敖晖等均未获准保释。

而警方也在27日晚间,持搜查令押黄之锋回家搜查。

(责任编辑:许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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