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华裔女杀婴案 卑诗高院判五年

今天(星期二)卑诗省高院判处两次杀害自己亲生婴儿的二十九岁华裔女子梁芷华(音Leung Jee Wah)共五年刑期。请看记者吕妍茜的报导。

法官判处梁芷华两宗案件第一次十八个月,第二次四十二个月的刑期,减去她在拘留时间已服刑的五十天。她的父亲在听到判决后失声痛哭。
梁芷华辩护律师Richard Fowler 可以想像这几个月来我的被告人面对谋杀指控的审讯和下半辈子坐牢的可能这对她和她的家人来说都很难熬最终陪审团做出了我认为恰当的判决她对两项杀婴案负有责任

法官的判决显示,由于被告梁芷华在第二次怀孕时完全有机会做出正确的选择,所以第二宗案件从道德上应受到谴责,情节更严重。法官还给梁芷华颁发了和平保障令,要求她在今后的二十年内如再有怀孕,必须向她住所管辖范围内的儿童厅报告,并寻求产前护理,听从医生的指令,还被要求为相关部分提交DNA样本。

由于被告梁芷华的丈夫林先生与被告结识时是中国访问学生身份,他后来呆在加拿大是由被告担保,现在林先生的身份很可能会因此案受到影响。

被告梁芷华因于零九年、一零年两年分别誔下两名男婴后放于塑料袋内丢弃至婴儿死亡,而遭到检控方两项二级谋杀罪指控。

新唐人记者吕妍茜温哥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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