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咬残女童 美评审团判赔7200万美元

【新唐人2015年1月16日讯】(新唐人记者任浩编译报导)美国佐治亚州一个法庭陪审团判处狗主人赔偿被狗咬伤的女童7200万美元。此外,狗主人还被判刑16个月。

《今日美国》1月14日报导,佐治亚州迪卡尔布县(DeKalb)的一个陪审团,一致通过狗主人沃恩(Twyann Vaughn)赔偿现年13岁的少女英格拉姆(Erin Ingram)7200万美元赔偿,不过法官罗宾斯(Mathew Robins)依据佐治亚州法律,不得不将这笔赔偿减少到3669万1278美元,另外判处3600万美元的罚金。

2012年,法庭的另一项裁决中,依据佐治亚州的恶狗法令,判处沃恩16个月有期徒刑,缓期36个月执行,以及24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事件发生在2010年3月9日,当时8岁的英格拉姆在自家房前玩篮球,突然相隔4户的沃恩家冲出来2只斗牛犬,扑倒并撕咬英格拉姆。

在当时的报警电话中,可以清晰听见英格拉姆在哭喊:“请救救我!请救救我!”

两只恶狗已经对英格拉姆造成终生伤害,她的左臂被截肢,右臂残疾,“自从意外发生后,我们一家很艰难。我无法入眠,总是做噩梦,一遍又一遍的梦见被咬的那一刻。”“人们总是盯着我,孩子们取笑我。”英格拉姆在给法官的信中如是说。律师表示,在英格拉姆未来的人生中,仅更换假肢,就需要花费百万美元。

英格拉姆的2名律师之一亚当逊(Kevin Adamson)介绍,陪审团团长本身养着一只斗牛犬,一名陪审团成员是营救斗牛犬社团的成员,但他们一致认为沃恩没有恰当地训练自己的两只狗。“(高额赔偿)要传递的信息是,当你的狗具有危险性,你必须对它们的行为负责。”亚当逊转述陪审团的意见。

律师表示,目前狗主人沃恩已经出狱,但她没有任何悔意,也没有向英格拉姆道歉,因为她不认为狗咬人是主人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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