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子子:中共的“依法治国”真相是自卫者死!

中共邪党把“依法治国”正式写进宪法中是2004年,时值大魔头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五年以后。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为了一己之私,为了滥用职权“闷头发大财”而不被社会道德监督与法律约束,公然选择法轮功学员这个最和平的群体、最道德的典范、最守法的公民实施迫害,彻底毁掉了邓小平改革开放为中共赚回的一点点民意。这场迫害运动不仅遭到中共体制内改革派的抵制,更遭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恶化的强烈谴责,江泽民为了掩盖迫害法轮功真相、为了其罪行不被清算,它亲自操控全国人大修改宪法,不仅把所谓的“三个代表”写进宪法序言、谋取到享受毛泽东被供奉的待遇,而且还破坏了中共历史上无法无天的黑帮规矩,把毛泽东和邓小平都不敢承诺的“依法治国”、“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词句,也当做装饰物写进宪法欺骗世人。但是,江泽民真正要的是“三个代表”,而不是“依法治国”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由于江泽民是中共党魁中的第一大法盲,它不知道“依法治国”、“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能够摧毁中共体制的原子弹。因此,江泽民这种以权谋私的做法给中共统治造成了最大的执政危机,绑架、迫使其继任者继续为它继续说谎。中共当局知道“依法治国”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民心所向,江泽民泼出去的这个水是收不回来了,中共十八大不得不面对“依法治国”这个主题,重新编造更能迷惑人心的谎言。可是,谎言编造的越多其漏洞也越多。

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的时候是1999年,当时其犯罪行为涉及的有效法律文献是1982年颁布的宪法、1997年颁布的刑法和1996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江泽民的行为应当受到这三个最主要的法律约束。但是,由于当时的宪法中没有“依法治国”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适用法律的标准在中共的黑箱中可以任意移动,因此,江泽民就很方便的利用了中共体制发动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面对这场毫无理性的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自卫方式是秉承“真、善、忍”价值,依照道德原则和法律规范展开了和平理性的讲清真相行动,这种强大的正能量大大消减了江泽民集团代表的邪恶势力,让世人看清了江泽民的流氓与无耻、也让整个世界看清了中共邪党是什么,使这场大张旗鼓的迫害运动急速推出公开场合转为暗箱操作,所发布的邪恶指令也变成了所谓的“国家秘密”。在公开场合,江泽民不仅在宣传上收回大张旗鼓攻击法轮功的恶劣做法,而且还在法律层面上,推出“依法治国”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谎言和许多所谓的司法解释掩盖真相,开创了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谋私、以党治国的所谓“新时代”,甚至是厚颜无耻的让歌星把自己歌颂为“新时代的领路人”。

可是,江泽民为了这场疯狂的迫害合法化,当它推出“依法治国”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谎言以后,让它没有想到的是,这两枚“核弹”是需要民主养活的,独裁体制的高温只能令其爆炸,这是不懂法律技术操作的江泽民给中共体制买下的祸端;其迫害政策反而受到更加有理有据的质疑,“依法治国”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依据,反而更加帮助了法轮功学员讲清真相、同时也让其他维权民众抓到了反迫害的法律把柄,更加助燃了天怒人怨的民间反迫害怒火。

但是,江泽民不仅没有收敛犯罪行径,反而将迫害法轮功过程中建立的非法机构升格为所谓的“维稳机制”,将迫害法轮功的犯罪手段广泛用于针对整个中国社会的所有民众维权,全国的维稳经费竟然超过军费,如此挥霍纳税人的钱竟然是为了一己之私。在江泽民“依法治国”、“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黑幕下,冤民遍地,民不聊生,所有的法庭都制造冤案、所有的关押场所都有冤民,本来应当是服务于社会的政府完全与民众对立、与民争利,这种大规模的迫害导致数以百万记的民众非正常死亡,数以亿记人次的民众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被酷刑折磨,被故意杀害、被活摘器官的案例更是被纷纷曝光。这一切邪恶至极的犯罪行径彻底摧毁了中共执政的合法性。换一句话讲,天灭中共不是人打倒的,而是中共邪党自取灭亡。

讲清真相、上访维权是民众能够选择的最和平理性的自卫方式,在主张民主法制的国家,和平行为是被政府尊重和支持的普世价值,而且,在人们的生命处于极端暴力侵害的紧急情况下、在纯粹的和平方式无法自卫的情形中,法律赋予人们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捍卫和平。

在中共出笼的刑法中也有正当防卫的规定,但是,中共当局却绝对不允许民众针对非法的公务侵害行使正当防卫权,绝对禁止民众针对非法的公务侵害实施自卫,也就是说它是拒绝和平发展模式的。例如:沈阳小贩夏俊峰面对城管人员多人的暴力侵害,他在忙乱的回应中侥幸的成功自卫了,但是受伤后却保住了性命他反而被官方判处死刑杀害了。再例如:前几天,在黑龙江省的庆安县火车站,访民徐纯合被当局非法阻止出行,交涉中遭到警察暴力侵害,瘦小的徐纯合虽然采取了本能的自卫防御,但是,比他高大威猛的警察却当众一枪击毙了他。这两起十分恶劣的个案都极大的引起了社会公愤。

如果说夏俊峰、徐纯合与其他维权民众因暴力强拆等等因素的自卫方式,使用了有防卫动作的自卫行为令中共当局无法接受的话,那么法轮功学员完全采取了没有任何防卫动作的和平自卫方式,中共当局却也不能允许,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杀戮的手段更加残忍。上述事实充分说明:中共独裁是绝对不允许异议的,讲清共产党罪行真相者死、发表反党言论者死,针对非法公务侵害实施反抗的自卫者更是死。

庆安访民徐纯合被警察击毙案,从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以外的另一个角度,再一次证明中共邪党是不能“改良”的。自卫者死!再一次曝光了中共当局声称的所谓“依法治国”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都是假的、是骗人的。就像大纪元社论《九评共产党》中说的那样:“历史的教训是:共产党的任何承诺都不能相信,任何保证都不会兑现。谁在什么问题上相信了共产党,就会在什么问题上送掉小命。”

天灭中共在即,庆安事件已经燃起焚烧中共司法体制的天火,这场大火是中共邪党无法熄灭的,民众的愤怒已成为干柴,恶党的谎言如同火上浇油,这就是中共邪党必然灭亡的大场面。

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