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200消防救护员联署 与港人同行耻与警暴为伍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0月09日讯】日前港警近距离开实弹枪击一名中学生后,消防处处长及工会盲目撑警引众怒。约200名消防及救护员发表联署声明,怒轰“处长不代表我”,并批评警方拒绝向伤者即时施救,同时呼吁为公义发声,站在良知一方

中共“十一”阅兵当天,香港再次爆发大规模抗议行动,港警疯狂使用催泪弹和水炮车,及真枪实弹近距离击中一名中五学生。

根据港警的数据,警方当天共发射1400枚催泪弹、230发海绵弹等,总共开了6枪。共拘捕269人,年龄介乎12岁至71岁;医管局公布当天至少104人送院,数人情况危殆,最小仅11岁。

10月2日,示威者召开第17次“民间记者会”,谴责警方实弹开枪杀人,并表达“自由之心不死 奈何以枪毙之”的抗争决心,同时香港多间学校紧急罢课,声援中枪和被捕的同学。

同日,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曾国卫、香港海关关长邓以海、消防处处长李建日、惩教署署长胡英明,以及政府飞行服务队总监胡伟雄,均发表声明称,坚定支持特区政府及警队止暴制乱,全力支持警队严厉执法。

10月8日,约200名不同职级及职系的消防及救护人员,透过民间记者会发表联署声明,斥责纪律部队首长们是将政治凌驾法治,盲目撑警暴露其行为不能代表前线消防及救护人员理念。

民间记者会同时发布影片,显示大量消防及救护人员证件以证明联署人身份。

联署声明内附有一段Youtube片段,在片中出现一幕又一幕消防及救护员,在过去4个月香港反送中运动期间,拯救市民的情况。

之后又写上“因不忍见到香港市民受伤或死亡,超过200位消防救护同事决定站出来发声与香港人同行,‘尽天职依法救人’,谨此呼吁各公务员及纪律部队,为公义发声 站在良知一方”的字句,并附上逾百名消防及救护员的职员证。”

当中有消防员在memo纸上写有“消防处处长不代表我!”,而片尾亦写有“不平则鸣,放下职员证,脱下制服,我们都是香港人”。

片段上载YouTube后,网民们纷纷留言“感谢消防同医护人员与香港人同行”、“感动到一直流眼泪,多谢消防员!”也有网民担心他们会被人秋后算账。

联署声明全文如下︰

《耻与警暴为伍—绝不认同消防处处长及工会发声明盲撑警方》

十月一日,有警员近距离枪击学生并拒绝立即施救,纪律部队首长们当晚随即将政治凌驾法治,盲撑警队,此等行为不能代表前线消防及救护人员的理念。

我们集合了近二百名不同职级及职系的消防及救护人员 ,联署表示对处长及工会有关声明表达深切遗憾;及对学生被枪伤, 警员拒绝向生命垂危的伤者即时施以救援表示极度愤慨。

不久之前,副消防总长陈庆勇先生在记者会上代表处方表示消防及救护同事一向会冒生命危险拯救他人,绝不可能置死伤者于不顾;言犹在耳,如今警方之行为彻底与消防处信念相违背,处长及工会的声明教一众属员情何以堪?

过去4个月,警民冲突越演越烈,我们对警方不断升级及不受制衡地滥用暴力、任意拘捕予以最严厉的谴责。更甚者,我们多次目睹于事故现场出现警察阻碍、误导甚至辱骂正在进行救援的消防救护人员之情况。

根据香港法例第95章第27节,任何人士抗拒、阻挠或阻延消防处人员执行职务即属违法。消防处人员按法例执行职务,不论身份立场,不容挑战。任何人士如需要救援服务,消防救护人员有法例上的责任确保受伤人士立即得到适切救助并送院治理。

处长及工会在支持警队严“厉”执法的同时,是否就不需要警队严“正”遵守法例规定,可随意阻碍同袍救援?

公务员团队本应根据法例,为香港社会福祉互相尊重合作。但见当权者有法不依,礼崩乐坏,我们呼吁各个公务员团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组成平台,积极发声。

最后,我们期望政府能悟已往之不谏, 积极正面回应民间五大诉求,还香港社会繁荣稳定,还我们的未来主人翁一个本应美好的将来。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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