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第一案 杭州动物园刷脸入园被控侵权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1月06日讯】人脸识别技术近年来在中国大陆被广泛使用于对民众的监控,引发公众对隐私遭侵犯的担忧。近日,浙江理工大学法学副教授郭兵把强制游客“刷脸”入园的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指控该园的做法侵权、违法,危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此案日前获法院受理,被舆论称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

今年10月28日,因不满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制游客“刷脸”入园,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11月1日,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此案成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

根据起诉书,今年10月,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通知该园的年卡用户,新的人脸识别技术已取代现有的指纹识别方法,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入园参观。同时,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还拒绝向那些不遵守新要求的用户全额退款。而郭兵作为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年卡用户,不能接受园方的这项新规定,于是决定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书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搜集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需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且须征得消费者同意。而杭州野生动物园未经卡持有人同意便单方面升级年卡系统,强制搜集用户的个人生物识别资讯等敏感数据,违反了上述“消费者保护法”。

起诉书还指出,动物园搜集的这些消费者生物识别资讯一旦泄露,或被非法滥用,将危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为此,郭兵寻求园方全额退还人民币1,360元的年费并支付相关的法律费用。

《华尔街日报》引述科技专家表示,这起诉讼的结果可能会影响中国政府如何监管有关部门及企业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

位于北京的科技及媒体研究公司Marbridge Consulting的董事总经理纳特金(Mark Natkin)也表示,诸如人脸识别等尖端技术在中国大陆被广泛应用,但个人、企业、政府及其它相关方,都没有用充份的时间来考虑这些技术广泛采用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

此外,有律师指出,个资搜集应符合“合法、正当、必要”三原则,本案料将有助于社会和相关部门反思当前没有严格规定、搜集生物辨识资料的法律界线。

实际上,就在郭兵正式向法院提出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侵权的第二天(10月29日),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主任战明辉在中国“2019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展论坛”上发布消息称,北京地铁将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乘客分类安检,此举当即引发舆论争议。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为此撰文指出,人大有必要启动立法程序对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进行法律上的规制,防止公众的个人信息被商业机构或公权力部门滥用。劳东燕也质疑对乘客分类采取不同的安检措施违反了宪法的平等原则。

劳东燕在文中还说,全方位的安保使她感到自己正在从被保护的对象变成被防范的对象,她认为此举有违现代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原则,因为“所有人都被推定为对公共安全具有危险,需要无一例外的经受越来越严格的安检。”

据了解,早在2018年10月,“人脸识别安检设备”就已在广州地铁的部分车站试行。广州地铁和科技公司合作,乘客在广州地铁官方APP 上完成实名认证和人脸采集后,便可以开通“智慧安检”功能,在地铁站靠“刷脸”通过实名认证安检通道。

(记者竺颖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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