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旭晖:香港监狱悔过书的悲哀:中共反右的前世今生

在“新香港”,怎样可以落实“剥夺政治权利终生”这大陆式刑罚?又怎样“依法”消磨一个人的意志?这几个月来,我们读到不少因为“初选案”或其他莫名其妙的“国安案”被还押者的亲笔信,读来一字一泪。他们月前还是慷慨激昂,现在却纷纷交代自己要退出政坛、主动退党、建议党友解散政党、关闭社交媒体专号、不再参与政治,只希望做回普通人,陪伴家人,过平淡日子。

几个月内的差别,自然是国安法的横蛮,远超任何人所能想像:昔日即使有心理准备可能承担政治后果的人,都不会料到国安法可以如此随便捏造任何罪名,就可能足以囚禁一生,而且一拘捕,就连保释也不可能,出国也不可能。在这样的前提下,即使不过是申请保释,“新规矩”就是要通过上述行动,“证明”自己不会“再”违反国安法,为了活下去,换了谁是当事人,作出的任何选择和决定,都应该百分百的理解和尊重。见字饮水,活下去,其他都不再重要。

这些几乎千篇一律的“悔过书”,是否似曾相识?自然是的,就像中共、苏共历史上的无数“悔过书”,大家都知道那是什么回事。从前读过的历史,现在亲历其境,自然更能代入其中。曾经有不少学生问:为什么民国时代那么多有风骨、有性格的文人,什么“六君子”、“社会良心”,对国民党的威权统治也敢于直斥其非,即使曾被国民党判监,出来后也继续发声,但到了共产党朝代,却变成唯唯诺诺的举手机器?

答案其实很简单:国民党管治的大陆,虽然是“威权”社会,但不同的监督、分权依然存在,言论自由不致于完全丧失,也就是说国家机器的能力与共产党相比,远远不及;党内外互相制衡的效果,又远远大于共产党;加上当权者的道德水平和底线,依然存在一定人性和规范,于是异见人士的待遇,就是被压逼,也起码能保留人的尊严。于是在民国当异见者,普遍有道德高地、有光环、也得到社会尊重:某程度上,中共正是受惠于民国时代这样的气氛,才得到一定民意认受。

到了中共建政,每一场运动,都是要彻底“改造”所谓“阶级敌人”。所谓“改造”,根本性的剥夺了改造对象的一切人权,因为这是“人民民主专政”过程所必须,目的不是要“专政对象”认罪、灭声,而是要他们彻底失去社会影响力。在中共眼中,国民党威权主义是不够有效率的,否则中共也不能上台,要汲取对手不够狠的“教训”,自然明白要彻底取缔反对力量,必须去到最尽,也就是不让他们有任何组织能力、群众声望、独立思考。怎样令他们自愿放弃一切,自然只有赤裸裸的恐吓和不可测性。

假如你被捕,可以具体知道下场如何,例如“顶多”做五年、监狱内部相对文明还可以读书、离开监狱后影响力有增无减,这样的恐吓程度自然有限,甚至可以预先做好生涯规划,这也是昔日香港法治的基本伦理。但中共式“法律”是由逆向逻辑运作的,目的正是要“杜绝”法律有任何可测性这个“漏洞”(正如民主居然不可预知结果也是一个“漏洞”),于是任何被捕者都“抗拒从严”,随便一个罪名都可以终生监禁、甚至送中,大陆监狱内的文明程度也十分可疑,甚至家人、亲友会否因为当事人不合作被连坐,或家产会否被“依法”充公,也随时可以“依法”做到。而且在正式法庭之外,专制政权的其他专政机器可以做的,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当事人要是抗衡下去,几乎必须是没有家人、没有家产、没有任何包袱,而且还要身心精神状态都异常坚定,才有可能做到。但在一向本来自由的香港社会,有多少人可以?

中国的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后,一代一代本来是国之栋梁的精英,所有棱角都被磨平,在民国时代以敢言著称的,一律变成共产党领导下的“同路人”、“忠诚反对派”。章诒和的《往事并不如烟》,读来令人心碎,特别是知道他们前半生的精彩,更令人慨叹后半生的无奈。同一恐怖,今天居然卷土重来,还要在本来最自由的香港,能不令人叹息?

中共如何逼泛民大党参选:“一手软一手硬”新解

 

被禠夺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的立法会前议员郭荣铿(左二)已定居加拿大。(脸书截图)
讽刺的是,不少熟悉国情的“中间人”依然说,北京在香港不会一硬到底,传统上从来都是“一手软一手硬”。奈何过去两年,香港人每一日都只见硬、不见软,但其实这不代表“中间人”传错讯息,只是我们误会了“软”、“硬”的定义而已。

根据香港人思维,自然认为软就是软、硬就是硬,但根据共产党思维,这却是期望管理的问题:先把一堆不能吃的狗粮派给你,到了习惯后,再派回一碗隔夜饭,那依然是劣食,而且在正常情况也同样是侮辱,但一来毕竟比狗粮略好,二来政权的期望管理也摧毁了意志,这时候,就是大功告成之时。

中共建政后的所有运动,都是这样“改造”“阶级敌人”的:先彻底剥夺他们的尊严、摧毁他们的抵抗意志,用最残暴的方式,让他们崩溃,然后稍为释出“善意”,讲回一两句人话。被斗到体无完肤的人,反正没有别的选择,无不接受,政权也就大大声宣布:改造成功。

回到“新香港”的现状,假如部分被还押的泛民元老,因为某种原因得到保释、缓刑,期间中间人不断“温馨提示”泛民大党民主党、公民党要派人参选已经变得毫无认受性的选举,去证明新香港“完善”选举“深得民心”,也好堵塞国际社会“干预香港内政”,这些泛民中人,会怎样选择?换句话说,假如他们不参选,被还押的、未被还押的,岂非都是政治人质?香港若干新生代有长期坐牢的准备,但传统政党中人明显没有这样的估算,对此北京也心知肚明。以上一类纯政治披上“法律”外衣的操作,已经是“新香港”的常态,一切再也不能以从前的方式思考了。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自由亚洲/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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