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镇海区法院栽赃陷害 冤判十名法轮功学员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7月24日讯】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院的犯罪事实被曝光,法院栽赃陷害并冤判十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张明怡被冤判三年迫害致死,时年仅34岁。

据明慧网报导,该法院在镇海区政法委的驱使下,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打着法律的幌子,栽赃陷害法轮功学员,至少冤判了十名本地及外地法轮功学员。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镇海区法院已经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以下是目前已知的,镇海区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甚至迫害致死的案例:

1、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张明怡,在宁波打工期间,大概是在二零零四年八月份,在宁波市镇海区的住地被绑架,后被关押在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约四个月。在那里,她一直抵制邪恶的迫害,被镇海区法院冤判三年,后被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年仅34岁。镇海法院就是直接的凶手之一。

2、湖南籍法轮功学员莫其兵,大学学历,计算机专业人才。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工作期间,因为传播国务院《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第99、100条),被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国保大队秘密绑架,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被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冤判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把莫其兵构陷到镇海区法院。准备开庭前,主审法官徐俊美在看守所提审莫其兵时说,法轮功是什么她很清楚;天安门自焚谎言、围攻中南海谎言、不吃药谎言,她清楚是怎么回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废除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她也知道,且说法轮功这么好你就自己炼好了。但是在法庭现场,当莫其兵准备关于法轮功不是邪教展开辩论时,法官马上就说这个不能辩论。当莫其兵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已经恢复了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的事实,公诉人没有反驳。

莫其兵在监狱受到非人对待,酷刑折磨,可以说死里逃生。镇海法院就是直接的凶手之一。

3、浙江省宁波市法轮功学员陈宇博,硕士学历,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被宁波市海曙区公安分局绑架抄家。期间体检发现乳房出血,医生说患了乳腺癌,被取保候审。两年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又被非法关押到宁波市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宁波市镇海法院非法判刑八个月,主审法官张小丽。陈宇博已上诉。

4、浙江省宁波市70岁法轮功学员应国芳,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被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绑架,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在血糖高达30mmol/L、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仍被宁波市镇海区法院通过网络视频非法庭审枉判三年,罚金六千元,主审法官李世超。十一月六日,应国芳被劫入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家人多次去要人,被告知:除非只有一口气,或者宁波市长同意,否则不可能。

5、浙江省宁波市法轮功学员刘明萍,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被宁波江北区庄桥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被宁波镇海法院冤判三年六个月,主审法官李世超。刘明萍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浙江省女子监狱。

6、浙江省宁波市法轮功学员秦莲玉,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被宁波江北区公安分局绑架,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被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冤判三年,勒索罚款六千元,主审法官李世超。

7、山东省青岛籍法轮功学员王海英, 在宁波打工期间,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份左右被绑架。对王海英的非法庭审网上说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镇海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主审法官李世超。

8、浙江省舟山市法轮功学员金华,二零一四年五月在宁波发放神韵晚会光盘,被镇海公安绑架,于当年十二月初,被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冤判三年六个月。主审法官徐俊美。金华不服判决,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上诉到宁波市中级法院,被主审法官刘世宇驳回。金华被法院判决后被原单位开除,导致金华三十多年的工龄被清零,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养老金,生活陷入困境。对此镇海区法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9、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26岁法轮功学员郑枫,大学学历,二零一九年三月份被镇海区610伙同镇海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并在二零一九年六月份被镇海法院冤判,当时法庭未宣判结果。九月底在宁波市镇海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被镇海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10、浙江省宁波市法轮功学员余志英,二十年间屡遭迫害,于二零零四年被宁波镇海法院冤判三年,被非法关押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并被原单位开除。

资料来源:明慧网

原文连接:冤判不断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院的犯罪事实

(文字整理:张莉/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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