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自由作家李建平因言獲罪被判二年

【新唐人】山東自由作家李建平被山東淄博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2年,李建平當庭提出上訴,他妻子續暉表示判決完全不合法,原山東大學教授孫文廣也對這個判決提出抗議。

李建平的妻子續暉25號上午9:30參加了旁聽,她表示,法院審理過程嚴重違法,從超期拘押李建平到具體罪證的認定提不出說明,都可以看出法院判決不合法的地方。

續暉:『審理過程他就不合法,就是說沒有合乎法律,然後還長期拘押了好幾個月,再來法院開庭的時候,沒有談檢查院怎麼認定他有罪的,根據什麼內容?什麼言詞?來反應了、體現他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有這種犯罪的意圖!都沒有講,那你憑什麼來定他罪呢?就這點我們很不服氣!』

因為李建平的辯護律師出國沒有參加法院宣判,李建平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

續暉指出,檢查院指控李建平寫的31篇文章有煽動顛覆國家的意圖,最後被法院認定有罪的有18篇,但是法院方面對文章內容一直避諱不談,甚至31篇文章中只讓李建平確認了6篇,其他文章是否出自李建平,李建平也不得而知。

山東大學教授孫文廣也對法院的判決表示抗議,他認為言論根本不能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孫文廣:『這個事情我覺得應該提出抗議,對他的判刑我覺得非常的不公平,是對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一種侵犯哪!每個公民都有言論的自由,都可以批評執政黨、批評政府官員,你現在給他顛覆國家(的罪名),顛覆國家怎麼用言論來顛覆呢?這個罪名本身是不成立的。』

李建平案今年4月12號開庭審理,但經過半年時間才宣判結果,對於法院違法超長拘押,續暉曾經幾次問過法官,法官表示這個案子他做不了主。

續暉說超長拘押這段期間,家人也不能見面,這次宣判結果是半年來第一次見到李建平,續暉表示他們5歲的孩子更可憐,已經有一年半沒見到爸爸了。

2005年5月26號,山東省淄博市網絡檢查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到李建平家,以電腦裡有淫穢圖像的理由把他帶走。隔天公安機關以「涉嫌譭謗罪」將他拘留。8月30號李建平被移交到淄博市檢察院,罪名由「涉嫌譭謗罪」改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新唐人記者 唐宇 周平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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