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由作家李建平因言获罪被判二年

【新唐人】山东自由作家李建平被山东淄博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2年,李建平当庭提出上诉,他妻子续晖表示判决完全不合法,原山东大学教授孙文广也对这个判决提出抗议。

李建平的妻子续晖25号上午9:30参加了旁听,她表示,法院审理过程严重违法,从超期拘押李建平到具体罪证的认定提不出说明,都可以看出法院判决不合法的地方。

续晖:‘审理过程他就不合法,就是说没有合乎法律,然后还长期拘押了好几个月,再来法院开庭的时候,没有谈检查院怎么认定他有罪的,根据什么内容?什么言词?来反应了、体现他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有这种犯罪的意图!都没有讲,那你凭什么来定他罪呢?就这点我们很不服气!’

因为李建平的辩护律师出国没有参加法院宣判,李建平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续晖指出,检查院指控李建平写的31篇文章有煽动颠覆国家的意图,最后被法院认定有罪的有18篇,但是法院方面对文章内容一直避讳不谈,甚至31篇文章中只让李建平确认了6篇,其他文章是否出自李建平,李建平也不得而知。

山东大学教授孙文广也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抗议,他认为言论根本不能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孙文广:‘这个事情我觉得应该提出抗议,对他的判刑我觉得非常的不公平,是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一种侵犯哪!每个公民都有言论的自由,都可以批评执政党、批评政府官员,你现在给他颠覆国家(的罪名),颠覆国家怎么用言论来颠覆呢?这个罪名本身是不成立的。’

李建平案今年4月12号开庭审理,但经过半年时间才宣判结果,对于法院违法超长拘押,续晖曾经几次问过法官,法官表示这个案子他做不了主。

续晖说超长拘押这段期间,家人也不能见面,这次宣判结果是半年来第一次见到李建平,续晖表示他们5岁的孩子更可怜,已经有一年半没见到爸爸了。

2005年5月26号,山东省淄博市网络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到李建平家,以电脑里有淫秽图像的理由把他带走。隔天公安机关以“涉嫌毁谤罪”将他拘留。8月30号李建平被移交到淄博市检察院,罪名由“涉嫌毁谤罪”改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新唐人记者 唐宇 周平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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