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女爭吵 女嬰被丟入熱水鍋生命垂危

【新唐人2009年4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18日電)彰化縣和美鎮1對同居男女今天中午發生爭吵,黃姓男子一氣之下將他和林姓女子所生的女嬰丟入有滾燙熱水的大鍋,導致10個月大女嬰身上燒燙傷面積高達90%,生命垂危。

彰化縣消防局第一消防大隊中午接獲彰化警分局通報,指稱民生路派出所有1名女子帶著1名被燒燙傷的女嬰,需要醫療救護,消防隊立即派出救護車將女嬰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

彰基院方表示,這名10個月大的女嬰有2到3度的灼傷,被燒燙傷的面積高達90%,抵達醫院急診室後,已轉送到醫院的燙傷中心治療,女嬰生命垂危。

警方查出,林姓女子和黃姓男子同居,林姓女子多年前喪偶,黃姓男子則離過婚,2人雖生下1名就讀小學5年級的女兒和1名10個月大的女嬰,但時常爭吵

警方表示,黃姓嫌疑人在和美鎮開了1家製作麵條的商店,今天中午林女因工作忙碌,希望黃姓男子幫忙照顧一下女嬰,2人發生爭吵,黃某一氣之下將女嬰丟入裝滿滾燙熱水用來煮麵條的大鍋子,林女發現不對勁,趕緊將女嬰從鍋子裡救出。

警方說,林姓女子和黃姓男子與前妻生的大兒子從和美鎮一路開車想將女嬰送醫急救,行經彰化警分局民生路派出所時,尋求員警協助,員警立即向消防局通報需要緊急救護,將生命垂危的女嬰送醫急救,並前往和美鎮將黃姓男子帶回派出所偵訊,訊後將黃姓嫌疑人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科科長陳素貞指出,由於女嬰出生後沒有辦健保,社工先為小女嬰辦理健保相關事宜,而林姓女子除了女嬰之外,還有1名念小學5年級的女兒,社會處也會評估林女的照顧能力,決定是否安排林姓女子的女兒先到寄養家庭暫住。

陳素貞表示,林姓女子和黃姓男子的行為已經違反兒少福利法,社會處將依相關規定,要求兩人強制接受親職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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