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受援企業薪資規定 誘導高層重視長期經營

【新唐人2009年10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胡立宗華盛頓22日專電)美國財政部今天公布受援企業高階主管薪資標準,除了要求現金報酬必須減少九成並依長期績效發放,配股也須設定閉鎖期,整體目標在重建企業文化,誘導經理人重視長期發展。

這項規定的對象為7大企業薪資最高的25名高階主管。7大企業為美國國際集團(AIG)、花旗集團(Citigroup)、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克萊斯勒汽車公司(Chrysler)、通用汽車(GM)及通用汽車財務公司(GMAC)、克萊斯勒財務公司(ChryslerFinancial)。

問題資產紓解計畫(TARP)以政府經費援助企業脫離金融風暴所引發的倒閉危機,部分企業卻仍然發放高額薪水或紅利,引發美國大眾反感。

歐巴馬政府經過研商討論後,決定由受援企業薪酬特別審查官費恩柏格(Kenneth R. Feinberg)擬定薪資上限及配股規定。

新規定的重點包括,受援企業薪資最高的25人必須減薪九成,且不得依短期績效發放,以免鼓勵引發此波金融風暴的短線投機行為。其他約90%的員工最高年薪不得超過50萬,但召募專業人才或為保護納稅人權益不在此限。

另外,高階主管的配股必須設定閉鎖期,企業亦不得再提高主管資遣費或退休金(即黃金降落傘),誘導主管與投資人共存共榮。

至於現金、配股以外的薪津,除經允許的特殊狀況,不得超過2萬5000美元。激勵性質的獎金也必須在此後服務滿3年才能領取,且只能發放設有閉鎖期的股票,以鼓勵主管為企業長期服務。

閉鎖期的規定是,主管一般配股必須在2011年後才能分三批出脫,如果企業提前還清紓困貸款,則可提前開始出脫。激勵性質則必須在企業還清紓困貸款後才能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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