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個可愛的小生命如今隻留下名字

【新唐人2011年1月1日訊】

遇難學生王湘粵的母親無神地守在女兒曾經上學的操場上

這是一座民國16年落成的石拱橋,當年之所以起名為“因果”,是“今生種因,來生結果”來啟發大家修橋補路多行善事,未曾想74年之後,活生生的14條幼小生命隕落於此。

東塘村地處湖南省衡南縣鬆江鎮丘陵地帶,全村1300多人,青壯年大多外出打工,隻留下老人和孩子。村裏的小學在2004年“撤點並校”中被強製撤銷,至今六間教室的校舍已被廢棄,娃娃們上學須到5裏外的因果村完小,小一點的每天早上上學,晚上回家,大一點的周一去上學,周五才回家。

對於帶孩子的老人來說,接送孩子上學就成了大問題,於是村頭開商店的老陳瞅準了於己於人都有利的機會,開起三輪車接送娃娃。凡是每日接送者每年收費 400元,每周接送者每年收費100元,20個娃娃一年也僅有5、6千元,這對於人均年收入2800元(鎮政府要求村委會以4800元上報)的村民開說,確實不算一筆小收入。

但最終老陳卻因為這個簡單的營生鋃鐺入獄,因為他的失誤,整整一車娃娃掉進了水裏,盡管老陳也奮力搭救,但最終14個孩子變成了僵硬的屍體。


出事的因果橋和鄉路呈直角,老陳順著鄉路由西向東而來,原本應該右拐向南上橋,但偏偏車頭斜刺著衝下拱橋掉進河裏。橋麵寬約4米,老陳的三輪車寬隻有 1.1米,按說過橋不應該有問題,但或許是上橋前麵還有一個很小的斜坡,或許是20個孩子加在一起使得摩托力不從心,或許是老陳急於要去幫著要下葬的人家抬棺材,因為當天8點半有老人“上山”,需要18個人輪流抬棺材,每人可以獲得60元的酬勞。

59歲的老陳在村裏口碑不錯,甚至哭得死去活來的孩子親人也沒有人埋怨老陳一句。相反,村民們對當地政府卻充滿了抱怨,雖然當地政府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向每個簽訂協議並在期限內火化孩子遺體的家屬“先期墊付補償款”和安撫金18.8萬元。

村民們自然有他們的理由,主要的不滿集中在當天救護車來得太晚、醫院裏救治不及時和政府對死者家屬態度粗暴。

在這起車禍中,62歲的王誠國的兩個孫子掉進水裏,萬幸的是孩子隻是受傷。但王老漢說起救人過程,他還是氣不打一處來,他說救護車事發一個半小時後才趕到,在救人現場“沒有一個拿國家工資的醫生和警察”下水救人,都是附近村民和孩子親人自發將娃娃救上岸。


傳播更廣泛也更讓人氣憤的說法是,醫院醫生曾提出“先交錢再救人”的要求,但記者詢問了所有接受采訪的孩子家屬,“到底是那個醫生對哪個家屬提出的這個要求?”,得到的答複都是“聽說的”。但大家一致的疑問是:既然醫院已經認為孩子已經死亡不再施救,那為何又將孩子從太平間抱到急救室裏急救?

當時的狀況是,當天下午2時許,很多孩子家長聚集到了醫院,看到孩子被放在太平間冰冷的地上,很多人衝破警戒線,將自己的孩子抱起來,有人甚至將孩子抱到了縣政府,並稱有人看見孩子在動,有人感覺孩子還有心跳。於是醫院按照家屬要求,再次對孩子實施“搶救”,當再次宣布孩子死亡時,失望至極的家屬們將孩子遺體從搶救室裏放到住院部大廳,醫院大門外一輛警車也被掀翻。


14對夫妻的孩子沒有了,因果小學教室裏一下空出來14個座位。二年級原本25個座位一下就少了7個學生,其中譚世傑和龍小森不僅是同桌,而且在家裏都是獨生子。

王湘粵的媽媽王誠英走到女兒曾經上學的學校,爬上女兒曾經睡過的女生宿舍上鋪,哭著喊著,哭累了,就呆呆地站在操場上。

在學校樓梯拐角上黑板上,板書著“爸爸媽媽給了我們生命,將我們帶到這個充滿陽光的世界,我們享受著生命的快樂,感受到生命的寶貴。生活中,我們會遇到許許多多威脅我們生命安全的危險因素……”

下麵的字看不清楚,校長陳新說是被頑皮的孩子給擦掉了。

家長們說,因為山村的風俗,未成年孩子夭折後遺體不可以回家,加上當時政府官員催得緊,孩子遺體火化後就沒有留下骨灰。曾經活潑可愛的一張張笑臉,如今隻留下一個名字、幾張照片;一條條鮮活的生命,也隻如同因果橋下那枯萎的浮萍。

遇難者名單:

李文強 男 2003年出生 一年級

李羊 男 2004年出生 二年級

龍小森 男 2004年出生 二年級

譚世傑 男 2004年出生 二年級

王慧文 女 2004年出生 二年級

王雲霞 女 2004年出生 二年級

譚薇 女 2004年出生 二年級

王琴 女 2000年出生 二年級

王湘粵 女 2002年出生 四年級

王爭 男 2002年出生 四年級

譚延銀 女 2001年出生 四年級

譚世榮 男 1999年出生 五年級

何珍偉 男 2000年出生 五年級

王磊 男 2000年出生 六年級

──轉自《搜狐博客 》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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