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告妨害公務 議員否認

【新唐人2011年12月8日訊】(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8日電)台中市蔡姓警員日前執行取締酒駕勤務,王姓男子拒絕酒測遭警方開單,罰新台幣6萬元。王男找來議員幫忙,員警認為議員涉嫌妨害公務提告,議員強調,絕無關說。

這起警員控告議員案件,發生原因是在今年5月25日楊姓小隊長帶領蔡姓警員等人在太平區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附近處理車禍事故,警方認為王姓男子喝酒肇事,要對他進行酒測,不料遭對方拒絕,小隊長當場開單罰6萬元。

王男隨即找來黃姓議員幫忙,希望小隊長不要開單。蔡姓警員認為議員涉嫌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嫌因而提告。

黃姓議員說,這其實是一件很單純的選民服務,自己有前往現場關心,強調過程絕沒有口出惡言,到現場時,小隊長已經開單,也沒要求警方撤銷罰單,不了解警員為何提告?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發生此事,感到遺憾,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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