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澳洲蘋果迷可退費

【新唐人2012年3月28日訊】(中央社雪梨28日法新電)根據道瓊新聞社(Dow Jones Newswires)報導,蘋果公司(Apple)今天表示,凡認為自己受到廣告誤導,誤以為新iPad可以連上4G網路的澳洲消費者,可辦理退費。

澳洲競爭暨消費者保護委員會(ACCC)將蘋果告上聯邦法院,指控蘋果的「iPad with Wifi+4G」廣告不實,因為新iPad使用的4G頻率跟澳洲當地不同。

根據道瓊新聞社報導,蘋果代表律師說,公司準備發表iPad的澳洲使用限制澄清說明,任何認為自己受到4G相關廣告誤導的消費者都能辦理退費。

蘋果法律顧問阿那斯塔修(Paul Anastassiou)在法庭上表示,蘋果有自信會來退費的消費者少之又少。

阿那斯塔修並說,至於ACCC要求在蘋果包裝外盒加貼更正貼紙,蘋果並沒打算這麼做,但會寄電子郵件給消費者,澄清新iPad和澳洲電信公司(Telstra)的4G網路並不相容。

然而阿那斯塔修說,本案進入審理的時候,蘋果將質疑ACCC的主張。ACCC說蘋果誤導消費者,因為最新的iPad確實能使用澳洲電信公司其他頻率的網路服務。

根據世紀報的報導,他告訴法官說:「蘋果將質疑這一點,其實在澳洲各種網路服務,根據國際有關機關的定義,澳洲確實有4G網路服務。」

阿那斯塔修說:「蘋果想說的是,澳洲電信公司經營的其他網絡,事實上,以國際標準而言,是可以稱做4G網路,即使澳洲電信公司沒說自己的網路是4G服務。」

他說,蘋果的宣傳資料從未說新iPad與澳洲電信公司的4G網絡相容。(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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