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補牢 新北訂護樹責任制度

【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10日電)江翠護樹事件重創形象,為了釜底抽薪,新北市府承諾3個月內建立樹木保護制度,在工程合約中,規範廠商與監造的責任

板橋居民的社群今天認為,江翠護樹行動在公權力介入後落幕,但社區啟蒙的種子剛萌芽。護樹效應已擴大,公共建設開發時,要兼顧社區生態的平衡點。

市府說,市長朱立倫才剛針對石碇區永定國小不當砍樹事件開罰,並宣示護樹的決心,卻又傳出江翠國中移樹過當、溪頭公園遭大量砍樹事件,令人遺憾。

新北市沒有類似台北市、台南市所設「樹木保護委員會」,市府檢討,工務局發包、農業局核准移植計畫後,缺乏監督機制,才讓廠商亂修剪、鋸樹造成風波。

在樹木保護制度面,農業局林務科今天說,升格後,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從去年提報行政院,至今仍在公文往返審議。」

目前空窗期,僅能依原台北縣樹木保護辦法規範公有地樹木,私人樹木仍岌岌可危。

市府說,經江翠護樹事件,已責成採購處與農業局景觀處3個月內建立制度,在工程合約中,規範施工廠商及監造責任

目前的工程樹木移植計畫不會公開,江翠護樹志工潘翰聲認為,應建立民眾參與、資訊公開的樹木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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