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曝夏俊峰被活摘器官 中共當局嚴格保密

【新唐人2013年10月4日訊】(新唐人記者柳清綜合報導)轟動大陸的遼寧小販夏俊峰殺城管案沉寂一段時間之後,于日前風雲突變,中共當局突然判處其死刑並立即執行,夏俊峰家人被通知「領取骨灰」,不見屍首。外界紛紛質疑,此次夏俊峰突遭死刑,甚至不讓家屬見全屍,是不是有哪位高層需要移植器官,因此夏俊峰必須得在這個時候被處死。近日網路驚曝夏俊峰被中共當局活摘器官,是在秘密中執行,並對外嚴格保密 。

遺物或印證夏被活摘器官

據《新京報》報導,經中共管教人員清點,夏俊峰留下大小六包衣物,家人每月存取的生活費剩餘3,300餘元,管教表示,夏俊峰本人未留遺書或遺言。

報導稱,夏俊峰妻子張晶接過遺物時發現,9月25日與家屬見最後一面時,夏俊峰所穿的衣服還在包裹中。張晶自言自語道「他走的時候穿的什麼走的呢」,隨後抱著遺物痛哭。

為此,夏俊峰的死引起太多的質疑。

有吉林網友稱:「有用的器官都被摘走了,還穿什麼衣服啊!真慘!那些做壞事的人不善良的人終究會得到報應的。」

蔣方-舟子:「是不是夏俊峰的配型和什麼老幹部配上了?為了器官,必須死?」

大陸擁有大量粉絲的微博帳戶「染香姐姐」質疑:「為什麼夏俊峰也只有一捧骨灰還給家屬?此犯並非無人認領屍體,為何也只交還骨灰?執法機關什麼時候有屍體處置權?家屬連屍體的處置權都沒有?器官到底可以賣多少錢?不會301有領導躺床上等著配型成功的器官所以才急吼吼的殺人吧?」

@FifthDimen:夏俊峰殺城管案四月就已經下達死刑令,五個月後,當局突然執行其死刑,夏俊峰家人被通知「領取骨灰」,不見屍首。

@miaojue12就此評論道:「這五個月實際上是在等夏俊峰器官買主手術時間而已,並非是仰承民意,讓夏多活幾個月。

」艾未未@aiww評論說:「用活人養器官,……鎖源待流,真的做得出。」

網友吳淑平質疑:「也就是說死刑犯的器官都被國家強行捐出?」有民眾回復:「這是國家體制問題,判死刑或死緩的都是收不了屍的,因為中國沒有無償捐助器官體制,大多數的需求都是從這裏得來。那些強盜們,到底摘取了多少夏俊峰的器官?這個天良喪盡的……!」

在網上查證,國內《新京報》與香港《蘋果日報》都有這報導。只有在手術台上「執行死刑」(其實就是活摘),才會不著衣服。

搜狐觀察指出:「濫用自願捐獻原則摘取年輕健康死刑犯器官原來早已是中國司法部門長期以來的一個『潛規則』」。近年來許多家屬得到的就是一盒骨灰,從來沒有見過親人遺體。

薄案開庭後 江澤民「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命令被曝光

2006年3月9日以來,追查國際針對中國大陸3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中共司法系統和軍隊、武警、地方等醫院器官移植部門進行了持續的調查,獲取了大量的證據。這些證據表明,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及做活人人體實驗的罪惡是真實存在的。

自1999年以來,中共殘酷血腥迫害法輪功並犯下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惡——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不久前,中共開庭審理薄熙來案,繼續掩蓋薄熙來涉及政變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驚天罪行,引起各界憤怒,越來越多涉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相被揭露和曝光。停止這超越人類道德底線、令全人類恥辱的罪惡和迫害已日益成為國際社會認識的共識。

8月27日,知情人鮑光授權《大紀元》獨家披露薄熙來在德國親口承認「江澤民下達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命令」的電話錄音。

鮑光表示:「薄熙來雖被公審,但鑒於中央高層至今仍掩蓋薄熙來真正的罪行,令人氣憤!」「如中央高層繼續掩蓋薄熙來真正罪行,我將進一步公佈所掌握的更驚人相關證據!中國的軍隊、武警、醫院、公安、監獄、勞教所、政法委都參與了活摘法輪功習煉者器官的罪惡!參與者眾多,在此也呼籲那些參與者和知情者,為了良知、自己和中華民族未來,勇敢曝光證據!」

錄音文件確實是薄熙來的聲音,經得起權威部門鑑定。

利用死刑犯器官為何受到國際社會譴責

2006年7月,加拿大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及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公布調查報告《血腥的活摘器官: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Bloody Harvest: Organ Harvesting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in China),該報告引用了許多實例,指證中國存在大量活摘器官的血腥事實,並指這是「這個星球從未存在的罪惡」。這一調查報告後來不斷豐富資料,三易其稿,引起國際社會強烈關注,並對中國這種活摘器官進行了強烈譴責。

2005年11月,中國《財經》雜誌發表了《器官移植:加快規制的地帶》(2005年第24期,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05-11-28/110062607.html),揭開了這一媒體禁區的厚重黑幕。該雜誌抓住了一個契機,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11月世界衛生組織在馬尼拉會議上公開承認了中國器官移植的供體主要來自於死刑犯。該雜誌還引述中華醫學會器官移植學會副主任委員陳忠華教授透露的情況,從2003年到2009年5月,中國大陸僅有130名公民逝世后捐獻器官。全國每年150萬名需要器官移植患者的等待,催生了一個「從頭到腳,每個毛孔都滴著血與骯髒」的行業——人體器官買賣。

此後,中國媒體間或有器官買賣的報導問世,但死刑犯的活摘器官卻始終是個禁區。直到2012年3月黃潔夫再次在全國人大會議上提出要儘快規範中國的器官移植,國內媒體趁機大做報導,「搜狐觀察」在《器官捐獻:死後的屍體還是你的嗎?》(http://zt.blog.sohu.com/s2012/qiguanyizhi/index.shtml)開篇就是「死囚為何被活體摘取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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