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官二代被曝出資成立農業合作社

【新唐人2013年11月15日訊】(新唐人記者顧星音綜合報導)近日,有媒體爆料,南充市政府某行執法部門重要官員的女兒未滿14歲就已經出資6萬元與南充市嘉陵區世陽鎮韓家村簽訂了共同經營農業專業合作社合夥協議書。但據證實,此官員女兒並未出席一切商談,有人懷疑該官員只是假借女兒名頭,實則為逃避法律責任又可乘機撈錢。

這名南充市重要官員的女兒姓馮,生日為1998年8月24日,是南充某高中一年級學生。從爆料人提供的合作協議書中可以瞭解到她的身份證號碼為51130219980824XXXX。簽訂協議書的時間為2012年5月11日。據稱,該官員的女兒馮某並未出席簽約式,而是由該官員代爲簽署。當地的工作人員證實:「從中泓農業合作社成立以來,合夥人馮某從來未到現場一次。」

中國《公務員法》中有明文規定指公務員不得有從事或參與盈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行爲。否則,輕則警告、處分,重則將被削官爵位。據資料顯示,這種政企分明的意見早在中國搞改革開放的初期就已經提出來了,但至今仍有大量政府官員以各種理由、身份參與企業經營。

即使官員本人明面上不參與,其家屬也多為某集團頂層。如江澤民之子江綿恆就是以上海為據點,在其父擔任中共領導人時獨攬中國電信界大權,被大陸百姓稱爲「中國第一貪」。另外,在今年7月,也有海外中文網站的消息稱鄧小平家族擕款1000億美元出逃,且目前去向不明。

至今雖各界都在呼籲中共嚴格管制這類現象的愈演愈烈,但國家領導人都如此,更不論下面各層官員如何作爲了。據悉,在馮某父親替她簽署的這份協議書第六條中寫道,丙方責任負責協調各方關係,爭取相關資金等工作。第六條第三點國家補貼盈餘分配規定中,除去所有實際開支和預算支出,剩餘部分按照各三分之一的比例分配。

有人認爲,其父才是真正的「幕後黑手」

「如果報道屬實,其父必是幕後操槃手。官商勾結,陰謀私利。」

「農業合作社有很大貓膩,純粹是村官爲了套騙國家扶持補貼,最終肥的是村官和合作社掌權人,坑的是廣大社員,我村上這幾年來廣大社員投入合作社的股金基本都打了水漂。」

「當今的中國社會這種現象已見怪不怪了,管二代繼續做官損公肥私,老百姓的孩子上學要防性侵、工作要被遣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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